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於對濟寧市主城區“大二環”內柴油貨車限行的通告
〔2018〕3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主城區大氣汙染綜合治理,保障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穩步提升,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濟寧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主城區道路狀況,市政府確定,自2018年11月15日起,對濟寧市主城區“大二環”內柴油貨車實施限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主城區“大二環”限行區域是指:東二環(S104)、北外環(S338)、西二環(新G105)、南外環(臨菏路)範圍內道路。其中,核載質量5噸(含)以上、低於國四(IV)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禁止在南外環(不含)、東二環(不含)、北外環(不含)、老東外環(含)和南外環(不含)、西二環(不含)、北外環(不含)、老G105(含)內通行;核載質量2噸(含)以上、低於國五(V)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禁止在老G105(不含)、老東外環(不含)、北外環(不含)、南外環(不含)內通行。
二、進入主城區“大二環”內用於保障生產生活需求的車輛,必須達到國IV以上排放標準,經相關部門審核許可後方可進入限行區域。
三、違反本通告者,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四、本通告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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