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经济

人民银行11月15日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要求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正向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并保持其商业可持续性。

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经济

自本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以来,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备受瞩目。有关部门近日先后出台多项市场化措施,力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比如,人民银行强调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政策组合,银保监会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和股权融资支持计划……可以说,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融资正在进行时。

我国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如今,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经济,既符合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又能促进民营企业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竞争力,进而反哺市场经济发展。

同时,市场化方式有利于降低风险,实现可持续增长。比如,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由人民银行将部分初始资金提供给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在实施严格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为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而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多方共赢,而且保证了风险可控。

密集出台一系列市场化措施无疑是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开头,但要想见实效,仍需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双向发力,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保障。

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来说,关键是要推动其对民营企业愿贷、能贷、会贷。具体来看,银行在考核激励办法、尽职免责机制、资本安排等内部管理方面,要充分调动员工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积极性。银行信贷资金应向民营企业倾斜,为其量身打造授信政策,并下放审批权限,单列信贷额度。银行还需进一步提升自身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比如风险识别和客户获取,从而增强业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与此同时,要扩大金融市场准入,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的作用。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部分银行对民营企业“惧贷”是顾忌企业扩张过快、负债过高等风险因素。要使银行敢贷,民营和小微企业自身须审慎经营、规范经营、依法经营,建立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制度,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吸附能力。

从监管角度看,除了采取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措施帮扶民营企业“开源”外,还可通过减税降费等政策助力企业“节流”。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财政收入出现今年以来首次同比下降,其中,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1%,反映出减税降费成效明显。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财政部门将着眼增强发展后劲,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研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措施。

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具有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因此,须引导地方政府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比如,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自筹资金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合理合规情况下,帮助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纾困。

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经济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不仅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且应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并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净化市场环境,就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市场空间;要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促进产权保护。

理顺政商关系,一方面,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把关心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落到实处。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则必须在去产能、去杠杆、安监、环保等领域改变简单化、粗放式、“一刀切”的政策执行方式,转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政策协调性,细化、量化政策措施。

当前,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面对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单凭行政手段来解决。唯有坚持市场化方式,才能长远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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