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車鬧”就該第一時間出警

11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會同成都公交集團,就全力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提出具體舉措:針對辱罵、襲擊駕駛員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現象,第一時間出警傳喚調查,依法從快嚴懲違法犯罪;在重點線路、重點時段及重點場站公交車上配備安全員,落實安防職責;為車輛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公交司機遇突發情況可一鍵報警,警方就近調警。(11月8日人民網)

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發生後,一系列辱罵、毆打正在開車的公交車司機,置一車乘客安全於不顧的惡劣行為接連被曝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公交車司機的騷擾與襲擊,受影響的不只是一個人,而是嚴重危害到公眾安全,理應依法嚴懲。十幾條生命的沉重代價,讓社會各界深刻認識到,必須採取措施震懾那些隨意攻擊公交車司機的行為,對那些無理取鬧、胡攪蠻纏的違法者加以嚴懲,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不能因為暫時沒有引發交通事故,就對此類行為簡單處置,甚至因為違法者上了年紀就聽之任之。至少要讓那些敢在車輛行駛中搶方向盤的人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墜江事故剛剛發生,切膚之痛猶在,但“車鬧”作為一種長期存在的惡習,不會因為一時的“嚴打”就從此銷聲匿跡。為公交車司機加裝隔離裝置,也並非治本之策。只有形成嚴防重處的制度機制,常態設防、持續嚴打、長期治理,並以此為契機,強化法治宣傳、完善安全設施、健全管理機制,才能共建公共交通安全。成都警方亮明瞭“第一時間出警,依法從快嚴懲”的鮮明態度,不僅是為公交司機撐腰,更是向“車鬧”行為發出嚴正警示,也為其他城市聯防聯治、嚴打重懲提供了法治樣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