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说——骷髅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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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鬼神故事三则

一、全姑

汤山茶肆的全姑,生得美貌,肌肤洁白,身材婀娜,年才十九。邻家子陈生,年少英俊,对全姑有情意,私下与她幽会的时候,被一个地痞撞见了。陈家是富户,就拿出一百银子来阻止地痞宣扬这件事。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让一个衙役知道了,衙役想和地痞分赃,地痞自然不干,两人扭扯间把这件事闹到了县衙。

县令大人自负有理学的名声,判了陈生四十大板。全姑哀哭求情,伏在陈生身上愿意代受刑。县令认为全姑的举动伤风败俗,愈加愤怒,将她也判了四十大板。两旁衙役拉女下去受刑的时候,私下怜惜她,觉得她这样的美人儿通体娇柔似无骨,再加上接受了陈家的贿金,所以装模作样地打了一番,其实是打在地上而已。然而县令的怒气还没平息,命人剪了全姑的头发,脱了她的弓鞋,放在案上让人观看,想让大家接受教训。完了后,把这些东西存了库,将全姑充了官俾待卖。

案子了结后,陈生仍对全姑念念不忘,就请别人帮他买下全姑,自己仍然娶了她。没到一个月,县里的衙役纷纷跑来勒索陈生,弄得沸沸扬扬。县令听说了这件事后,勃然大怒,命人重新缉拿两人归案。

又要挨板子,全姑知道这次是免不了了,偷偷用棉絮草纸垫在裤子中想护住屁股。不料县令看出来了,问:“你下身肿肿的,塞得什么东西?”下堂去扯掉了全姑裤中所垫的东西,并亲自监视用刑。陈生想阻拦,结果被掌嘴数百下,也打了满杖,回家一个多月就死掉了,全姑也被卖给某公子作小老婆。

有个刘孝廉,心肠侠义,直接进入县府责备县令说:“我昨天到县衙,听到你喊用大杖,以为是惩治强盗惯偷,所以走到门口观看,不料看到一个美女被剥掉紫绫裤在受杖,两臀高耸,像是一团白雪,太阳晒晒都怕化了,而你却对她用满杖,一板子下去,屁股都成了烂桃子色。只不过是风流小过,何必这样呢?”

县令回答说:“全姑那小娘太漂亮,不用杖,别人还以为我好色;陈生家里富有,不用杖,别人会说我得了他的钱财。”

刘孝廉说:“作为父母官,用别人的皮肉来换取自己的名声,可以吗?!这样的做法会遭报应的!”说着,一甩衣袖走了,从此与该县令绝交了。

不到十年,该县令调到松江。一天在公馆里,正用午餐的时候,仆人看见一个少年从窗外进来,用手拍了县令三下,县令就开始喊背痛,饭也不吃了。一会儿,背肿的老高,中间还有界沟,就像两片屁股。召来大夫一看,大夫说:“没救了,成烂桃子色了。”县令一听,心里十分不舒服,没过十天就死掉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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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骷髅报仇(重口味)

常熟有个叫孙君寿的,生性凶恶,最喜欢欺负辱骂鬼神。有一天和人去山上游玩,忽然腹胀想去拉大便,专门找了一个坟墓里的骷髅头出来,蹲下就往里面拉,让骷髅头吞掉那些粪便,还说:“味道不错吧?”骷髅张开口说:“很好!”张君寿害怕了,赶紧站起来就跑,骷髅也滚着追了过来,象个车轱辘一样,君寿跑到一座桥上,骷髅爬不上去,君寿爬到高处观察,发现骷髅头又滚回原来的坟墓里去了,君寿回到家里,面如死灰,就此病了。每天拉大便以后,就用手抓起来吞掉,自己跟自己说:“味道不错吧?!”吃完再拉,拉完再吃,三天以后,死掉了。(完)

志怪小说——骷髅报仇

三、煞神受枷

淮安有一个姓李的人与妻子感情非常好,可是他三十多就病死了,已经收敛,妻子却不忍心把棺材钉起来,不分昼夜的哭,并且经常打开棺盖看他。

从前有人说:民间的人死第七天,会有迎煞神的风俗,即使是最亲的人,都要回避,妻子偏偏不肯,把子女安置在其它房间里,自己却坐在死者帐中等候。

到第二鼓,阴风飕飕,灯火全绿。一个红发圆眼的鬼,高一丈多,手持铁叉,用绳子牵她老公从窗外进入。看见棺材前面设了酒菜,就放开叉解开绳子,坐下来大吃特吃。每次吞咽,肚子都啧啧作声。

她老公轻抚旧日的案台,悲伤长叹,走到床前揭帐。妻子抱着他哭,灵魂清凉得像一团冷云,于是用棉被包裹它。红发煞神跑过来抢夺,妻子大声尖叫,子女都跑过来,红发煞神才踉踉跄跄走了。

妻子和子女把所裹的魂魄放到棺材里面,尸体逐渐有气。于是抱到床上,用米汤灌他,天亮就醒来了,红发煞神所留下的铁叉变成平时烧得纸叉。他们有重新做了二十年夫妻。

妻子六十多岁,偶然去城隍庙祈祷,恍惚中看到两个弓丁押一个枷犯,这个犯人居然是红发煞神,骂她说:“如果不是我贪馋,怎么会被你作弄,以致被枷二十年!今天碰上,怎么肯放你呢!妻子回到家就死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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