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满16岁的少年杀人犯执行死刑,你觉得可行吗?为什么?

触动心弦76691401


现在的孩子成熟早,很多人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又有局限,造成了不少问题少年儿童。尤其少年暴徒破坏性变强,不少才十二三岁,为了一点小事便随便杀人,最近发生的13岁女孩就因为妒忌一个同学比她长得漂亮,就残忍地杀了她,还令人发指地分尸、抛尸,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也说明原来的《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不足以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做根本性修改。

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保护加害一方的未成年人权益,转到以保护受害一方的未成年人权益为主;《刑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并允许判决部分情节特别恶劣的不足14岁的少年暴徒承担死刑后果,即使从轻发落,也至少应判她2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不得减刑,以震慑少年暴力犯罪,更有利于教育转化问题少年。对少年犯罪和少年暴徒一味的保护迁就,这样的法律根本就适得其反,既保护不了广大无辜的未成年人群体,也不利问题少年儿童的教育转化。


欣然好志愿


应判死刑。

现实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少年儿童接受事物越来越多。到八九岁就开始性发育,十三四就性成熟了。十四五岁心理也基本成熟。以前定的年满十六岁不到十八周岁不执行死刑的法条,应该修改一下了。年满十六周岁,犯杀人罪的应该执行死刑。不杀不以平死者家属的心。


夜里没灯好黑


支持对十六岁杀人犯执行死刑,不能因为年纪小就不执行,当初他杀人时为什么不考虑呢,特别是现在学校这种学生,他其实知道是犯法的,但是没满十六岁,不能判死刑,所以他为所欲为,国家因该修改法律,把十六岁降低到十二岁。


为什么127216076


看起来是对未成年人的挽救,其实只要是故意的行为就应该处以极刑,现在人的成熟度已经和二十世纪的人要提前好几年了,特别是心理年龄。要让法律有威严,就应该从娃娃抓起,十六岁的人故意杀了十六岁的人就要一命抵一命,十六岁的男生强奸十六岁以下女生的就该按成年人的标准判刑,一旦法律普及到位,正义就得到彰显,恶性案件就会全面降低。十六岁就是一道坎,十八岁太松了


手机用户21390946384


所有故意杀人者必须死刑,一个14岁的孩子竟敢肢解同学,其心理是多么歹毒,回如果容忍这类歹毒的人生存,那么好人还有活路吗?!


一笑象害虫


可行,太可行了,建议12周岁就要负刑事责任,现在的孩子成熟的早,小学就应灌输基本的法律知识,12周岁如果是刑事犯罪就要和成年人一样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律亟待修改,否则,达不到惩治犯罪的目的,12周岁基本快小学毕业了,什么不懂,不懂得都是傻子,脑痴之类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用户80738686971


可行,如果不这样执行会有更多的人钻这个法律的空子,法律就是发法律,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不分男女老少幼贵贱,即然敢做就要敢当,执法为公,执法为正,不能因为年龄问题成为你犯罪的借口或者是逃避法律责任苟且偷生为非作歹的手段,如果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律间接的包庇纵容了行凶作恶的罪犯恐怖分子,这无异于帮凶!!!所以法律就法律,民心似铁,管法如炉,不能只紧紧是一句空话口号,要说到做到,无时无刻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有威慑力,才能让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马上清醒或更冷静,更理智的分析思考犯罪的成本或将付出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与安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理伸张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以慰人心,只有百姓才能出青天,只有这样才配喊法律万岁,祖国万岁,人民万岁……


魅力逼人1


可行,杀人抵命,自古以来就是,16岁已经很成熟了,什么都懂,如果不执行死刑,今后少年杀人犯会更多,会更多的伤及无辜,如果这个16岁少年杀的也是一位未满16岁少年呢?不会去保护一个未成年人去伤害另一个未成年人吗?谁来偿还另一个死去少年一个公道?所以不执行死刑不合理,也不适合当前形势


浪迹天涯73708


个人观点,十六岁的年纪只要是故意杀人,法律就应该判死刑,十六岁的年纪,己经有认知能力了,十六岁的年纪,己经能够分辩好与坏,美和丑的了,十六岁的年纪,在有的地方己经结婚,甚至有的己经当父亲了。十六岁的年纪应该不要把它当小孩了。希望法律也与时俱进,有必要的修改,不要拿《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它的挡剑牌,护身符,给被害人一个法律的交待,只要有能力杀人,就有能力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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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杀人就该判死刑,无论是成人还是未满十六周岁,如果不杀,受害者就该死吗?现在社会上那些黑恶势力都选未满十六周岁去杀人,如果不判死刑,那就助长了这些未满十六周岁的歪风邪气,谁不是从小长到十六周岁前的,各位想想你们,我们,应该是十岁就应该懂事,我们知道十一,二岁我们都读初中了,那时谁说他不懂事,不知道爱恨,不知道杀人是犯罪的,那他纯属痴呆人,我坚持,杀人者偿命,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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