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問關於“微信轉賬如何做會計分錄的,放在什麼會計科目?”
一、微信轉賬和支付寶可以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下設微信和支付寶二級明細。
二、具體賬務處理是:
1、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購買辦公用品的: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其他貨幣資金-微信或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借:其他貨幣資金-微信或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提現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微信或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三、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種貨幣資金,即存放地點和用途均與現金和銀行存款不同的貨幣資金。 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和存出投資款等。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提醒:支付寶、微信支付屬於非現金支付
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規範稅收執法,優化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內容第九條:
九、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六方面資料中,第三項必備資料為“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在對方法律主體消失或者處於“停滯”狀態的情況下,現金方式支付的真實性將無從考證,為此《辦法》對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支付憑證,也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賬單或支付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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