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答题技巧

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四个主要原因之一,占位比较重要,制度完整,考点明确,备受出题老师的青睐。

一、知识点了解

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通说认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

构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他人事务非所有事务,以下事务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授权实施的行为。

2.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意思非意思表示。也可非纯粹为了他人利益。

3.无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的答题技巧

效力

1.管理人。(1)权利: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1)义务:适当管理、通知及报告计算的义务。

2.本人。偿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支出费用和实际损失,一般必要费用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

二、考点及考核方式

无因管理可以考选择题、简答题、法条分析题。

概念可以考判断式选择题。例如,“甲将邻居乙未上锁的自行车推进车棚,并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了保管费,甲的行为属于?”。

概念可以考类别式选择题。例如“属于事实行为的是?”。注意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这一类型的考法可以推及到其他知识点。

构成要件每一条都可以考选择题。第一,管理他人事务。例如“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的老人扶起”,扶起老人是道义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事务。第二,为他人谋利的意思。例如“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领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客观上甲修复了邻居的院墙,管理了甲的事务;主观上为了自己出行便利,这个点比较绕,判断是否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时,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为他人谋利,这是难点。且管理他人行为不需要表示出来。第三,误将自己事务当成他人事务管理不是管理他人事务。例如“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误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而赔偿伤者”,这也是难点。第四,无法律上的义务。例如“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收养行为从法律上隔断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无义务,但是赡养行为属于道义行为。

无因管理的答题技巧

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可以考计算式选择题。注意判断支出费用和实际损失。

构成要件可考简答题。考法“简述无因管理”“简述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注意不论哪种问法都必须回答概念和构成要件,简答题自带名词解释。

全部内容可以考法条分析题。例如问“该法条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构成要件是什么”“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无因管理的答题技巧

三、注意事项

必要费用、判断无因管理是传统考点。去年加大了难度,考核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如“为他人谋利的意思”及“自己的事务以为是别人的事务”,需要考生深入把握细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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