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重磅|淄博市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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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重磅|淄博市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

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查工作,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按照有关规定,我市于近日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法治重磅|淄博市出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

《指引》规定了行政机关合同审查的术语和定义、审查机构与审查方式、基本要求、审查要求、合同表述审查、审查意见和复审等主要内容。其中在合同审查内容中详细列明了需审查合同形式、审查前后条款是否一致、审查用词规范、审查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主体的适格性、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审查合同的标的物、合同的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

《指引》适用于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指引》明确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合同审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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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

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引》全文详情可登录淄博市法制办官网(http://fzb.zibo.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也可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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