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曝光」二次酒驾后再次醉驾被交警查获,锒铛入狱!

「微曝光」二次酒驾后再次醉驾被交警查获,锒铛入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脍炙人口禁止酒驾的宣传标语,让市民交口称赞,更是耳熟能详,然而有这么一些人却贪杯丢盏,因饮酒驾驶被刑拘后,不仅没有将拒绝酒驾,平安到家的温馨提示牢记于心,还变本加厉再次饮酒驾驶,锒铛入狱。

近日,一位男性司机因醉酒驾驶被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湖滨大队民警王康、姚旭查获,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是他在三年多时间内第三次酒驾被查了,到底怎么回事,让我们看看他历时三年多的三次酒后驾驶的事情经过。

(首次酒驾)2015年10月30日,陕州区西张村镇曹某(男)驾驶陕AC***7小型普通客车,被陕县交警大队查获。

(二次酒驾)2018年7月29日,曹某驾驶无牌小型轿车被开发交警大队查获,并将曹某驾驶证吊销。

(三次醉驾),2018年10月15日9时许,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湖滨交警大队停管中队执勤人员在巡逻时,发现和平路市一小门前停放一辆违停车辆,在告知驾驶人时,发现驾驶人曹某车中有酒气,因曹某出示不了驾驶证随即将曹某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经交管平台查询发现曹某驾驶证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曹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曹某拒不配合民警,大队民警依法对曹某进行抽血,经检测曹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对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2018年10月25日,湖滨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曹某依法刑事拘留。

“三年多的时间,这已经是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要是不抱侥幸心理该多好,”驾驶员曹某平悔恨地说。

三门峡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少些酒场,多一些陪伴,为了你和家人平安幸福,莫为以饮为快,而失去宝贵的亲情友情以及爱情,饮酒驾驶害人害己,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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