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被冒名貸款後,銀行竟然遺忘了15年未催收

呂梁市民劉先生在今年9月份,無意中得知,在柳林縣信用聯社青龍信用社(現在更名為農村商業銀行)有一筆2萬元的擔保貸款,已經長達15年了,一直處於未還狀態,且產生了不少利息。讓劉先生納悶的是:“15年期間,銀行從未催促我還該筆貸款,要不是朋友告知我有這麼一筆貸款,我就根本不知道。這筆貸款到底是誰在替我申請的?為何盜用我的身份信息貸款?”

隨後,劉先生帶著身份證,到青龍農村商業銀行查詢這筆貸款的真偽。“銀行櫃檯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我,該筆貸款確實是用我的身份信息辦理的,貸款是在2003年9月4日發生的,到現在已經15年了,一直處於未還狀態。”

劉先生說:“該筆貸款根本就不是我本人辦理的,我向銀行提出查看該筆借款契約的要求,但銀行的工作人員一直不給我提供。在我多次找領導之後,銀行的工作人員給我出示了一張用手機拍攝的照片借款契約,該契約不完整,正好沒有拍到貸款人簽名那一欄。只看到戶名是我的名字和一個不知道是什麼號為20030604A0226以及貸款金額。”

對於此事,銀行的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是:“該筆貸款的借款契約原始憑證在柳林縣信用聯社,目前無法提供。此事還沒有核實清楚,或許是銀行弄錯了,該筆貸款是不是你貸的,這些需要信用聯社的人員核實清楚以後才能給出答覆。”

劉先生表示:“用我的身份證都能查到的信息,還需要核實嗎?2萬元的擔保貸款,已經長達15年了,從未催促還款。這原本就很不正常的事,在青龍信用社的領導嘴裡很卻變得很簡單:該筆貸款忘記催收了,而且不用我本人還。”

“在我名下掛了15年的貸款,竟然不用我還?”劉先生對銀行的態度很不滿意。劉先生表示:“金融單位對每一筆貸款業務都有著極其嚴格的考察、審核、審批以及各種內部規定。怎麼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這根本就不是偶然事件,是銀行管理混亂造成的。”

目前,此事銀行還在進一步核實,對於核實的結果如何?記者將進行深入調查。

對於劉先生的遭遇,山西德為律師事務所任毅律師提醒廣大市民,被人冒名貸款是一件非常頭疼的事情,而且自己的徵信記錄將受到嚴重影響。在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和文件,如:身份證、戶口本、信用卡、銀行卡、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等。不能隨意向他人提供這些證件及複印件,如果使用這些證件複印件或者文件一定要註明用途和有效期。在身份證遺失之後,要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失,並申請補辦新身份證,同時在公安的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中登記,防止遺失的身份證被人冒用。

 本報記者 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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