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完善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誠信平臺 違規經營的車險從業人員將處處受限

針對車險“返現(傭)” 問題日趨嚴重,並擾亂了車險正常經營秩序,使得行業則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怪圈,日前,深圳保監局發佈車險自律文件,嚴打車險返現。

據悉,這是歷年來最嚴自律文件,包括與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接,使違規經營的車險從業人員處處受限;一旦發現違法線索, 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査處;組織各車險經營機構承諾至少在5年內不錄用有返現行為的違規人員等措施。

深圳有30多家車險經營主體,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一些車險經營主體或中介代理機構銷售人員為拉業務,將本來屬於機構或個人勞動所得的佣金或手續費,部分或全部返還給客戶或代辦人,俗稱為車險“返現(傭)”。此種行為嚴重擾亂了車險正常經營秩序,惡化營銷員生存環境,使營銷員陷入“有返現、有業績,無返現、無業績”的尷尬境地,正常展業無法進行,行業則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怪圈。

近日,深圳保險同業公會和深圳保險中介行業協會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深圳車險銷售從業人員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

要與車險銷售從業人員簽訂的委託協議或勞動合同(合勞務派遣合同);

應明確規定車險手續費(佣金)支付標準;

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手續費(佣金)支付義務;

車險手續費(佣金)支付標準如有調整,應及時告知車險銷售從業人員。

《通知》還提到,要利用保險科技,編織“天網工程”。行業將進一步完善深圳市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誠信平臺,嘗試與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接,使違規經營的車險從業人員處處受限,並將中介業務雲平臺、車險深保通平臺與稅務部門對接,藉助信息化手段,聯合稅務部門依法打擊虛構車險中介業務,未依法納稅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下一步深圳保險行業還將採取以下三方面措施落實《通知》要求:

1

將聯合深圳交警局制定深圳版的車險費率和交通違章、出險次數雙掛鉤,相比全國力度更大車險費率浮動機制;

2

將組織各車險經營機構,簽訂自律公約,承諾至少在5年內不錄用有返現行為的違規人員;

3

將建立返現舉報獎勵制度,形成全民監督的高壓態勢,讓違法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深圳將完善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誠信平臺 違規經營的車險從業人員將處處受限


另外,深圳保監局也提醒廣大投保人:

“返現”不是如實入賬的費率折扣,不是真正讓利於民的惠民舉措,而是賬外暗中進行的商業回扣,是《保險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返現給團體車險的代辦人,更是涉嫌商業賄賂或行賄受賄刑事違法犯罪。

據悉,深圳保監局未來將進一步優化車險費率浮動機制,對遵章守法,駕駛習慣良好的低風險優質投保人,實行更大的價格打折,讓其正大光明享受費率優惠;對經常違章駕駛,經常出險,駕駛習慣不好的高風險投保人,不但不能享受費率優惠,反而會提高費率。

來源 | 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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