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1-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处分29人

今年以来,岐山县始终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地生根。

注重预防传压力。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专门下发通知,严明工作纪律。通过廉洁过节提醒谈话、廉政短信、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今年以来,该县对镇、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洁过节提醒谈话1批次,下发通知4次,发送廉政短信10000余条。

主动出击严督查。紧紧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集中开展“3+1+X”专项治理。中秋国庆期间,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旅游景点、饭店、超市开展明察暗访。同时,通过核查发票倒查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违纪事实。1至10月,共开展明察暗访4批次,检查单位60个,检查公车76辆次。

严查快处强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至10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曝光2次7案8人。(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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