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黑名单”管理让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中国兰州网11月15日消息 日前,甘肃省人社厅印发《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情形以及公布方式等方面予以明确。

《实施细则》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行为范围进行了明确。如“行为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含)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含)以上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另外,《实施细则》指出,人社部门应当按规定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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