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否定本院審委會意見 鄭林涉黑案背後疑有黑幕

判決否定本院審委會意見 鄭林涉黑案背後疑有黑幕

二審開庭備受淮陽市民關注

河南省淮陽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淮陽法院”)審判委員會的《內審報告》認為,鄭林等人不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淮陽法院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周口中院”)提交的《請示報告》中也載明瞭這一情況,周口中院則回覆“同意淮陽法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

但淮陽法院的一審判決卻“否定”了本院審判委員會的《內審報告》和周口中院的回覆意見,鄭林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600市民為“黑老大”喊冤

鄭林從2015年開始做生意,經營著一家名叫淮陽縣鄭林商貿公司(以下簡稱“鄭林商貿公司”)的企業。由於他經營得當,通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

在淮陽很多市民眼中,鄭林是個樂於助人的“成功人士”,在他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之後,不少人向他借錢。大多數債務人都能按時償還借款,但也有幾個人就是賴賬不還,總計金額約1000萬左右。

到後來,鄭林商貿公司基本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業務,公司員工的主要任務就是收賬。面對這些“老賴”,鄭林和他的員工肯定沒有好言語,甚至有過激行為,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這些過激行為均為“私立救濟”性質,在民法理論上稱為“自助行為”,沒有一起造成輕傷以上的受理案件,沒有一起被治安拘留的行政處罰,只有兩起“過激行為”造成輕微傷,而且與鄭林沒有直接關係。

據鄭林家人的舉報稱,這幾個“老賴”在淮陽“背景深厚”,為了賴掉這1000萬左右的債務,他們通過“記者”在論壇發帖,把鄭林“包裝”成黑社會。在打黑除惡的大背景下,有關不知情領導作出了批示。於是,淮陽警方拿著雞毛當令箭,在沒有任何報案、受案的情況下,淮陽警方主動出擊、深度“挖掘”,將鄭林定調為淮陽“黑社會頭目”,鄭林商貿公司的員工為“黑社會成員”。

二審的庭審情況載明,淮陽警方對鄭林等重要嫌疑人採取不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了大量的“證據”。

公訴機關淮陽縣人民檢察院根據警方的證據,以鄭林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個罪名向淮陽法院提起公訴,淮陽法院於2018年4月27日判處鄭林有期徒刑20年,鄭林商貿公司部分員工也分別被判刑。

淮陽法院的判決在當地引起了非常強烈的反響,鄭林親屬提供的書面資料載明,約有600市民聯名喊冤“鄭林不是黑社會”。

比黑惡勢力更黑的“黑幕”

鄭林等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周口中院。2018年9月29日,周口中院在淮陽法院公開審理鄭林等人上訴一案。長達12個小時的庭審引起了淮陽眾多群眾旁聽,二審辯護人為鄭林做了無罪辯護。

判決否定本院審委會意見 鄭林涉黑案背後疑有黑幕

鄭林商貿公司已人去樓空

9月29日的庭審查明,淮陽法院對鄭林“涉黑”案審結後,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被告人鄭林等人不構成詐騙罪、虛假訴訟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理由是(債務人)借鄭林的款是事實,沒有捏造事實,也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詐騙罪及虛假訴訟罪不成立;被告人鄭林等人所涉組織不符合黑社會組織的四個特徵,尚未達到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不成立。”

淮陽法院審判委員會的討論意見於《內審報告》中進行了詳細載明,這份報告的核心內容在二審中被當庭公佈。

同時,淮陽法院在作出一審判決之前,還將該院審判委員會的討論意見以《請示報告》的方式向周口中院作了請示,周口中院則回覆“同意一審法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

暫且不談淮陽法院在判決之前違規向上級法院“請示”,就該院審判委員會的“談論意見”被“判決結果”否定,明顯是被一股比黑惡勢力危害性更大的勢力干預所致。這種嚴重破壞司法環境的行為,鄭林的親屬已經控告到了相關監察部門。

對於這起影響力極大、疑似有黑幕的“涉黑”案件的最終走向,勢必比案件本身更有關注度。(姬思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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