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陰陽合同?看國家如何徵稅

明星陰陽合同?看國家如何徵稅

5月28日,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上爆料,女星範女士疑似簽訂“陰陽合同”,4天拿到6000萬元片酬,而這一消息一公佈,便在網上炸開了鍋。與此同時,有網友爆料明星除採取“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偷稅漏稅外,還有明星採取在還有的選擇在稅收優惠地區註冊公司、工作室,包括橫店影視城所在地浙江東陽、以及無錫數字電影產業園等。

對此,更是激發了網民的情緒。許多網友認為作為對國家有貢獻的科學家等獲獎金額也就幾百萬,而對於影視行業有如此高的薪酬,還偷稅漏稅,簡直不可原諒。

那麼,針對明星的收入,國家怎麼徵稅的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演員的片酬屬於勞務報酬,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對於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較高的,徵收方法為:不超過2萬元的部分稅率為20%,2萬元到5萬元部分稅率為30%,超過5萬元的部分稅率為40%。

所以,為了避稅,有的明星片酬只拿“稅後”,將繳稅成本轉嫁給企業;還有的掛名成立工作室走個體戶納稅通道,不但可以大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還可以將個稅稅率最高檔由45%降至35%。

安徽中公小編認為,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份子,既然享受了國家的保護,就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如不履行,不僅受道德譴責,同時也有相應的處罰在等著你。

更多信息查看安徽人事考試信息:http://ah.offcn.co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