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森林法則”是費米悖論的一種解釋嗎?你怎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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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米悖論

費米悖論是由物理學家費米在上世紀50年代的一次非正式的會議上提出的。他提到,如果宇宙之中有很多的外星文明,只要銀河系裡有一個文明早於地球幾百萬年誕生科學,它們的腳步就應該踏遍整個銀河系了。但是,它們在哪裡呢!

圖:費米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科學家們花了半個世紀來搜尋外星文明。但迄今為止,我們人類並沒有發現任何外星生物,更別提外星文明瞭!所有關於外星人的傳說僅止於傳說。



黑暗森林法則

黑暗森林法則說的是:宇宙如同一個黑暗的深林,文明如同行走其中的獵人。每個獵人對其他人都是心存懷疑的,在保證自己生存的情況下,會對可能發出響動的其他獵人開槍。

這條法則是建立在兩條“不言自明”的公理之上的:一是,每個文明都必須保證自己的生存;二是,這個宇宙的物質總量是有限的。

詳細的一些推論就不說了,書中也有介紹。黑暗森林理論實際上就是對費米悖論的一個解釋,人類之所以不能發現其他外星文明,是因為高等級的外星文明保持著沉默,以防被其他文明所發現,招來先發制人的毀滅性打擊。


就筆者的看法,黑暗森林法則是不成立的,原因如下:

所有的高等級文明都應該是理性的,而不像一些簡單的生命只知道吃和繁衍。先發制人的打擊會摧毀一個暴露了自己的文明,但同時也會暴露自己的存在。同時引起其他文明對這種戰爭行為的猜疑,其他文明就會猜想,如果這個殘暴的文明發現了自己的存在是不是也會出手呢?於是就會招致其他文明的打擊。所以,先發制人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宇宙中所有的文明最根本的需求就是能源,這點從地球的幾次工業革命就能看出,無非就是對能源的利用方式、效率的革新。前蘇聯科學家卡爾達肖夫對宇宙文明的分類也是按文明利用能量的能力大小來進行分類的。

卡爾達肖夫將文明分成了三個等級。第一級文明:能夠完全利用所誕生行星全部能源的為“行星文明”,目前地球處於0.7級的水平。估計人類完成可控核聚變反應的研發應該就能夠躋身這一行列了。

圖:我國的可控核聚變實驗堆



第二級文明是可以利用所誕生恆星系的全部能源,即恆星文明。標誌性技術就是“戴森球”,利用能量收集裝置將恆星包裹起來,收集恆星發出的全部能量。

圖:戴森球的一種形式

三級文明不是現在人類能夠理解的,它們能夠利用所在星系的全部能量。即星系文明。

人類目前離掌握可控核聚變反應可能只差著10多年的時間了,地球上可用於最初級的核聚變(氘-氚核聚變)的材料足夠人類按目前的能源使用水平,用上百億年之久。如果技術再做一點突破的話,如果能利用“氕”(即最普通的氫元素)聚變產生能量,它根本就用不完,這個宇宙普通物質(重子)的大約75%都是氫元素。更高等的文明可能還有更加先進的能量獲取方式。例如無處不在的真空能。

宇宙的物質確實是有限的,但對文明來說,它幾乎是無限的。在一個滿是糖果的房間裡,兩隻螞蟻會為了一個糖果打架嗎?

文明在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向外洩漏自己的信息。只要利用了電磁信號傳遞信息,就不可避免的會向外傳遞。只要其他文明足夠先進,就能夠收到這樣的電磁信號,從而暴露自己。對無線電通訊的利用是每個文明發展不可跨越的階段。

圖:通訊衛星

文明的發展告訴我們,貿易獲得的利益遠大於戰爭獲取的利益。相信任何一個高等級都能夠意識到這一點。

所以,黑暗森林法則並不是對費米悖論的一個好的解釋。筆者更看好“大過濾器理論”。


講科學堂


黑暗森林法則不成立。

極高的文明才有極高的科技,如果科技已經發展到能生產三體中的智子,其文明程度必須與之相匹配。

在高極文明中不可能存在低級文明才會產生猜疑鏈。如果低級文明擁有極高科技,其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自我毀滅。

當科技發展到一個人都可以滅掉一個星球時,由於萬物求存的本能,必然要進化出與之相對應的文明。這也是冷戰時期美蘇爭霸,雖然劍撥弩張,但誰都不敢打起戰爭的原因


青描思維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一定有更深刻的原因


華沙_


是一種解釋。宇宙太大,太久,現在不能有任何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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