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吃了鄰居的香蕉致死,法院這樣判決

左鄰右舍,鄉里鄉親,看見熟人家的小孩兒給點吃的東西,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但是在佛山有三個本來關係很好的鄰居,卻因為給孩子吃東西鬧上了法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5歲女童吃了鄰居的香蕉致死,法院這樣判決

這本來是2015年發生的事件,但是最近不少媒體都在討論這件事,因為這個事件的爭議性比較大,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當事人晨晨跟丹丹是兩個只有5歲的小女孩,這兩個小女孩兒的爺爺非常熟悉,有一天上午60歲的鄰居蘇婆婆碰巧看到了晨晨跟她的爺爺,隨手就給了晨晨幾個芭蕉吃,當時晨晨的爺爺看見這情況還讓晨晨趕緊謝謝蘇婆婆。不一會兒,丹丹來找晨晨玩兒,晨晨善意將芭蕉分享給了丹丹,可是不幸卻發生了。

5歲女童吃了鄰居的香蕉致死,法院這樣判決

丹丹在吃芭蕉的時候一不小心吃噎著了,喘不上來氣,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來醫生從丹丹的喉嚨裡面掏出來了一塊5公分長的芭蕉,確認死亡原因是異物吸入窒息。

丹丹不幸去世,她的父母悲痛欲絕提起了訴訟,要求晨晨的爺爺以及給芭蕉的蘇婆婆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7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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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父母認為,小孩吃這種塊狀食物的時候很危險,晨晨爺爺卻沒有加以制止,所以晨晨爺爺的行為與丹丹的死亡有直接關係。而蘇婆婆給的芭蕉是導致丹丹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認為蘇婆婆也有連帶的責任。

蘇婆婆跟晨晨爺爺都覺得自己很委屈,蘇婆婆說,自己好心給孩子吃個東西還成了壞事,而且也預料不到晨晨會給丹丹吃芭蕉啊。晨晨的爺爺說,5歲的小孩自己獨立吃個芭蕉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啊,孩子出問題應該是監護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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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件事大家對於丹丹的去世都感到很悲痛,但是丹丹的父母也不能因此遷怒於他人吧。對於這件事情,法院審理認為這是朋友鄰里之間善意的分享,這個行為本身並不會造成丹丹的死亡,丹丹的死亡是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因此,晨晨的爺爺跟蘇婆婆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丹丹的父母不服,二次上訴被法院駁回,支持原判。

關於這件事情大多數網友理解丹丹父母這種痛失愛女的心情,但是也支持法院的判決。人與人之間積極並且善意的交往,應該得到鼓勵,否則社會將會變得冷漠。同時也提醒人們在給小孩子東西吃的時候還是應該小心一點,防止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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