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23 證券簡稱:亞瑪頓 公告編號:2018-075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11月8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並於2018年11月13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8名,實際出席董事8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一、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全資子公司轉讓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

表決結果:8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根據當前公司戰略發展及資產結構優化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貴安新區亞瑪頓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幣140萬元將其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黔西南州義龍亞瑪頓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權轉讓給國家電投集團四川電力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後,貴安亞瑪頓將持有義龍亞瑪頓30%股權,義龍亞瑪頓將成為公司的參股公司。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轉讓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部分股權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全資子公司轉讓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部分股權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2623 證券簡稱:亞瑪頓公告編號:2018-076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轉讓

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部分股權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貴安新區亞瑪頓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安亞瑪頓”或“出讓方”) 擬將其下屬電站項目公司—黔西南州義龍亞瑪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或“義龍亞瑪頓”)70%股權轉讓給國家電投集團四川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投四川”或“受讓方”)。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前,貴安亞瑪頓持有義龍亞瑪頓100%股權。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貴安亞瑪頓將持有義龍亞瑪頓30%股權,公司對義龍亞瑪頓不再具有控制權,義龍亞瑪頓將成為公司的參股公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本事項在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亦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交易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國家電投集團四川電力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125972737562

經營場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天府大道南段2917號67棟1單元10樓1號

法定代表人:石四存

註冊資本:198,725.24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電力(水、火、風、氣、太陽能發電)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的生產和銷售;電解鋁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解鋁的生產和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黔西南州義龍亞瑪頓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22320MA6E2XJA4Y

公司住所: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龍縣新橋鎮新龍特色輕工業園區內

法定代表人:林金錫

註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7 年5月27日

經營範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及系統集成產品、太陽能光熱系統、新儲能材料及設備的製造和銷售;太陽能光伏電站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維護業務;太陽能電站工程設計、安裝及設備技術開發、諮詢;大尺寸平板顯示玻璃基板精加工、超大尺寸顯示器封裝製造及銷售;太陽能用光伏鍍膜玻璃和常壓及真空鍍膜玻璃產品、節能與微電子用玻璃及太陽能新材料產品的製造和銷售;自營和代理光伏、電子材料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品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2、交易前標的公司股權結構

貴安新區亞瑪頓光電材料有限公司100%持股

3、本次轉讓的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亦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等。

4、標的公司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5、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項

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將導致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交易完成後,義龍亞瑪頓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經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出讓方將其持有義龍亞瑪頓70%股權(認繳註冊資本10,000萬元,其中實繳200萬元,未繳9,800萬元),以14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受讓方。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1、轉讓標的:本次交易轉讓標的為義龍亞瑪頓70%的股權。

2、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對價總額為人民幣140萬元。工商變更完成以及受讓方評估結果備案後10日內,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

六、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因光伏電站投資運營業務屬於重資產行業,隨著公司相關資產規模的擴大,對公司的資金壓力也日益凸現。為緩解上述壓力,公司逐步調整光伏業務發展戰略規劃,將聚焦公司主營業務,優化公司業務結構,加強公司管理。本次交易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同時,義龍亞瑪頓的股權不存在委託理財及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方面的情況。 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等情形。

七、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經審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1)本次交易是建立在雙方自願、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礎上進行,且定價依據合理,沒有發現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2)本次交易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劵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3)同意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本次轉讓部分股權事項。

八、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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