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司机乱倒垃圾罚1万元 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将树枝拉到泾阳县安吴镇李家庄的朋友家当柴火,刚卸下,镇政府来人称乱倒垃圾,将其车辆扣押9天,并罚款1万元。(华商头条曾报道 )日前,镇政府回应称,倾倒物中除了树枝还有建筑、生活垃圾,1万元是保证金,并非罚款。

对于镇上是否有权收取“保证金”,该镇政府并无回应。目前,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认为司机乱倒垃圾罚1万元 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认为司机乱倒垃圾罚1万元 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被镇政府收取1万元后,为了证明自己倒的并非建筑垃圾,司机田师傅专门找到修剪树枝的小区开具证明。但镇政府并不认同。

回应:并未用于购买垃圾桶 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

11月13日,泾阳县安吴镇政府对此事回复称,事发当天经现场查看,倾倒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部分修剪的绿植枝叶(附照片为证),车辆属西安市范围内运营,将垃圾未运往指定垃圾场,而是异地倾倒。因此,镇上工作人员对相关车辆进行暂扣处理(由于一辆渣土车出现故障,故只扣押了一辆渣土车)。经与当事人协商,最终于9月30日达成缴纳1万元保证金,保证以后不在安吴镇境内倾倒垃圾(保证金是根据近期处理外地垃圾车在辖区内任何地方倾倒垃圾,环保站处理垃圾所需成本费用进行界定)。由于工作人员未能对当事人解释清楚引起误解。

此前,该镇负责卫生治理的创建办主任魏雄在采访中称,收取的一万元已被镇上购买33个垃圾桶,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票据。对此,镇政府回应称,保证金一直在镇财政账上,与垃圾箱购买资金无关,工作人员在不知情情况下以为是用保证金购买的。

11月9日该镇政府曾回应称,创建办主任魏雄收取司机一万元属实,但不是罚款,只是对田鹏拉运修剪树枝的一个制约手段、一个承诺保证金。如田鹏再无乱倒垃圾行为,该镇将会返还该保证金。对于何时返还,回应中并未明确注明。对于为何收条上写的罚款,回应称系“误写”。

认为司机乱倒垃圾罚1万元 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此前,镇政府开具的收条上,写着田师傅因乱倒垃圾处罚1万元。

司机:“此前从未说过是保证金,也未提过会退还”

据了解,9月18日当天,田师傅车上装载的树枝来自西安一家名叫枫桥名邸的小区,系物业裁剪小区绿化树木的废弃物。11月12日,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办,一名工作人员称田师傅拉的确是树枝,并无建筑、生活垃圾,并向记者展示了此前向田先生开具的证明材料。记者从安吴镇政府发来的6张照片上,也并未看到除树枝外的建筑、生活垃圾。对此,该镇一工作人员称,当时天黑未拍到,第二天当事人将倾倒物进行了清理,所以没拍到。

“被扣车后,我在镇上住了好几天,天天求着镇上放车,就差跪下了。但镇上的人从未说过这是保证金,更没提过会退还,为什么媒体关注后他们就改口了?”11月13日,田师傅告诉记者,自己车上装有GPS定位,第一次来安吴镇,“我这种小渣土车跑到泾阳县,来回一百公里,如果是为了恶意倒渣土,连成本都包不住。”

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渣土车乱倒垃圾行为镇政府并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无权作出罚款决定。那么镇政府是否有权收取“保证金”?此前是否曾要求其他司机也缴纳“保证金”?记者联系该镇党委书记贾晓妮,对方称正在陪领导检查,让联系镇长。记者拨打该镇镇长陈建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11月13日下午,田师傅致电该镇创建办主任魏雄,询问何时退还保证金,对方回复“说不好”后挂断电话。目前,泾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华商记者 王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