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彩票中了五百萬,去領獎一分錢不捐會怎樣?

鄉村老肖


彩票中獎五百萬,去領獎捐不捐錢是你的自由,獎是必須兌給你的。

說實話彩票中大獎,那是千萬分之一的幾率,可以說是真正的幸運兒。相關領獎報道中,也會宣傳中獎者捐款的情況和榮譽證書,這也造成一種誤解,好像不捐錢獎就領不了。

我國彩票管理規定,彩票發行者、彩票工作人員不能強迫中獎者捐款的。因此,我們可以放心的去領獎,我們也可以選擇自己去幫助別人,也可以由彩票機構代為捐款。

現在中500萬已經不向以前,中獎不敢露面,這點錢如果在一線城市,估計還不夠買套房子。估計好多人都捨不得捐款了!

中獎肯定是高興,我們可以拿出一些去幫助有困難的人,當然這都是自願的。


管律師


我用我的親身經歷來回答這個問題。2017年6月31號我很幸運的中了特等獎500萬。當時還後悔為啥不多買幾倍。不過還是很好了。第二天我迫不及待的一個人來到彩票管理中心去領獎,在彩票上按完指印,工作人員把彩票拿到機房驗證,十多分鐘後過來告訴我:恭喜你此彩票真實有效,按照稅法扣除20%我只能得到400萬,當時的心情就是想快點拿到錢,我說扣30都可以。他說有規定不會多扣不過要捐款。我說我不捐,我自己去幫助需要的人,他們就在那裡勸我,主任也不在支票上簽字。最後沒辦法我說那五萬好了把。他們就勸我,那意思至少10萬。磨蹭了三個小時我同意了。主任也在支票上籤了字,就在主任把支票給我準備照相的時候我TM被尿憋醒了。


無業遊民76158848


根據稅法的規定,500萬的彩金要繳納全額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你這500萬,實際到手的只有400萬。

一分不捐會咋樣?

答案當然是不會怎麼樣了,只是你繳納的稅要比捐的時候多一點而已。

根據《裁判管理條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背中獎者本人的意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引誘、勸導或者強迫中獎人捐款,這是法律規定的,並且未經中獎人本人書面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不得向社會公開中獎者姓名、地址、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影像等個人信息;

所以如果你中獎了,儘管放心好了,捐不捐,捐多少,用什麼方式捐,捐給誰,全在你的個人意願,如果真的遇到有媒體或者單位強迫你捐給他們,你就大膽去告他們,別怕,他們自己也怕被告的,原因嘛,你懂得。

當然,如果你捐了錢,是可以享受納稅金額方面的優惠的,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如果你捐贈的金額沒有超過了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優惠,也就是說,捐款可以減免納稅金額。

比如你中了500萬,中獎當天你決定捐100萬給貧困山區兒童(捐的金額沒有超過120萬,400萬*30%=120萬),那麼實際捐贈額可以全額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此刻你繳納的稅就是[500萬×(1-20%)-100萬]×20%×(1-30%)=42萬元,實際得到了獎金為500萬-100萬(捐款)-42萬(稅)=358萬元(原本應該是500萬-100萬-100萬=300萬),也就是說,你雖然是捐了100萬,但實際上你只是捐了42萬。


瓜叔聊球


還不知道!



鬼吹燈GV方法


一鍵代償觀點: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他人進行捐款。

通常我們都會在新聞報道上看到這樣一個事情,說某某地方的彩民又中了五百萬大獎,然後就大手一揮給貧困山區捐了一百萬作為慈善款項。並且,幾乎凡是新聞報道關於中大獎的事就都會有捐款,所以,就有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認為買彩票中了大獎是必須要捐款的。

其實不然,我們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說中獎必須要捐款,而很多人之所以會選擇捐款可能主要是因為中了大獎很開心,然後錢也比較多,所以就花錢買個榮譽。

首先,就從彩票中獎的這個錢的性質來說,它屬於偶然所得,是合法的收入來源。而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說一次性中獎不超過一萬元,那麼是不用繳稅的,但是,如果說中獎超過一萬元,那麼就應該按照全額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偶然所得稅。也就是說,假如你中獎五百萬元人民幣,那麼是需要繳納一百萬元的稅款的,也就是說你到手就只有四百萬元了。

當然,可能有人會問,那麼如果是自己在大馬路上撿的錢是不是屬於偶然所得呢?這個肯定不是的,因為中彩票的錢是通過合法途徑所得,所以錢是合法的,而你在馬路上撿的錢則是不知道途徑是否合法的。這個錢是屬於失主的,而不是撿到錢的人的,強行佔有是違法行為。

然後就捐款這件事來說,只要你的錢是合法所得,那麼你就對自己的錢具有合法的支配權。也就是說,你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捐,沒有人可以強迫。當然,為了鼓勵中彩者捐款,我國相關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的。那就是捐款不超過應納稅所得30%的部分,是可以享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優惠的。通俗一點來說,如果你中獎是五百萬,然後你選擇捐100萬,本來交完稅後再加上你捐100萬,到手就是300萬了。但是,經過優惠減免,你到手就是358萬,也就是說,你相當於用了四十二萬元買了一個一佰萬元的捐款榮譽。這也是吸引很多人捐款的一個原因。

當然,這一切的選擇都在中獎者自己,如果自己生活確實比較拮据的話,那不捐也是沒問題的。畢竟,中彩票這個事概率著實太小了,平常那麼多次買彩票不中獎也就相當於是為福利事業做貢獻了。


一鍵代償


買彩票中了五百萬,領獎時可不可以不捐款,這個問題彩民們問了十幾年,有一點可以確定,有此類疑問的朋友,肯定都是沒中過五百萬以上大獎的人。

為什麼大家長久存有這個疑慮,卻一直沒得到一個準確的、滿意的答案。

主要是因為沒中過五百萬大獎的彩民,無從獲知真實狀況;而中大獎者出於安全等各種原因,即便了解真實情況,也不願透露出去。因此,使得這個問題成了彩民永久的迷。

於是,彩民便只有憑空想象,猜測,出現了各種版本的說法。主要原因,可能還是由於大多數彩民對有關彩票領獎的相關規定不是很瞭解。

我國早在2012年便頒佈了《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第三章第四十三條規定: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違背中獎者本人意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獎者捐贈中獎獎金。

也就是說,中獎者在領獎時,是否需要捐款完全取決於彩民自己。如果想捐款,捐贈數額也有彩民自己確定。假若不想捐款,則可以一分不捐。中獎獎金在扣除個人所得稅後,剩餘部分的獎金便屬於中獎者的個人財產,中獎者享有完全的支配權。無論款捐與不捐,其他人都無權干涉。

如今的錢不像以前,如果倒退二三十年,中個五百萬大獎,確實是一筆不小的資金。而現在的五百萬,還真算不上是多大一筆錢。況且,扣稅後中獎者實際到手只有四百萬,也只夠在二三線城市買兩套房,便所剩無幾了。

所以,彩民一旦中獎後,想做做慈善就捐點;如果自己經濟拮据,一分錢不捐也不會怎麼樣,自己的錢自己說了算。

預祝彩民朋友們多中大獎!

大家中過最大的獎是多大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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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真的,我中過,給大家講講我的中獎經過,中了六百多萬,捐款50萬,到手五百多萬

這五百萬到手之後,我飄飄然了,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我tm買了一所樓房大三室,兩百多萬,又花50萬整輛車,追求到夜思日想的女神,還養個小情人,帶著大金鍊子,穿著小皮鞋,名牌大衣,燙個頭髮,走道tm的搖搖晃晃的,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那時候我真的飄,tm的我在吹點什麼牛逼好呢!


恆天天


大實話:是否選擇捐錢屬於個人自由,但是捐款是可以少繳稅的。

捐款這種事情我國法律規定的從來就是自願捐款,不論你的錢是自己賺的,還是類似於買彩票這種意外所得,無論再多,都沒有說是要強制捐款的。當然,如果你的錢是非法所得,那就直接沒收了,自然就談不上捐不捐的事情了。

但是,我們必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中彩票的錢屬於意外所得,是需要繳納20%的意外所得稅的,這其實和在澳門賭博贏的錢差不多,都是需要繳納意外所得稅的。

也就是說,雖然你是中獎了500萬,但是,你你需要交100萬的稅,也就是說,你能拿到手的現金也只有400萬而已。但是,如果你選擇捐款的話,那麼就可以少繳稅。

比如說你計劃捐贈100萬,原本是應該你中了500萬,交了100萬的稅,然後再捐款100萬,那麼你到手的應該是300萬。但是,因為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說你捐款不超過應納稅所得30%的部分,是可以享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優惠的。

簡單來說就是,你在交完稅後所得額是400萬,其30%也是就是120萬,然後你現在要選擇捐100萬,顯然是沒有超過120萬的,那麼,這100萬就可以享受優惠。[500萬×(1-20%)-100萬]×20%×70%=42萬。也就是說,雖然名義上捐了100萬,但是因為享受了捐款優惠方案,你到手的錢就是358萬元,相當於是用42萬元的捐款買了一個100萬元的捐款名義,這也是蠻不錯的。

所以,你選擇捐款也有捐款的好處,你不捐款也不會有人強迫你捐款。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最近有朋友問我中了彩票一等獎,現場有一些慈善機構讓你捐款,如果不捐的話會不會不給領獎,我來給你們說一下,我那次中了雙色球一等獎653萬!工作人員意思必須最少捐五十萬,要不不給辦手續。那我肯定不想捐啊,50萬都能買輛寶馬開開了,再說我自己都想好了,想自己拿出一部分來給俺村的老人分一分。我火了,媽的老子就是不捐,最後打起來了。我一個人打三個,打的他們嗷嗷求饒,結果他媽自己笑醒了,獎都沒領!


慎獨cm


為什麼會經常會有這樣的問題,估計還是社會上關於中獎要捐款的傳言很多,給大家造成了困惑,實際上捐款與否,完全是個人自由,任何人不得干預或強迫!

全國每天那麼多買彩票的,實際上中500萬大獎的人是少之又少,甚至比傳說中的鳳毛麟角還要少,而中獎人的獎金是哪裡來的,也是大家買彩票的資金積累的獎金池,也就是說在中獎之前,大家每天都在為福利彩票事業作貢獻。在這些買彩票的人之中,也有家庭困難的人士,也有遭遇生活挫折的人士,但是有誰捐款給他們?

現在的500萬元,已經不比10幾年前的500萬了,記得筆者剛畢業那會,北京房價也就5、6000元一平方米,扣除20%個人所得稅後,還剩400萬元,可以在北京買5、6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而現在這個400萬元呢,也只能買個北京5環外的1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很多買彩票的人也就指望中個獎改善生活,而且響應國家號召購買彩票就是一種支持!再說,未分配的那些資金,不就是用來作慈善的嗎,為什麼非要從中獎者口中奪食呢?

《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違背彩票中獎者本人意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獎者捐贈中獎獎金。”所以,中獎的朋友們放一百個心,想捐就捐,不捐也沒什麼,自己的錢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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