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評」信譽考核助力網約車行穩致遠

加重監管只是一個良好的開始,遇病施治,網約車等新業態必然會更好地服務公眾與社會。

5月24日上午,交通運輸部在5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新修訂的《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簡稱《辦法》)。進一步優化完善了巡遊車企業和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並將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納入考核體系。明確網約車和巡遊車,均需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網約車作為互聯網經濟下一種新業態,一定程度上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便捷,也為部分人群提供了就業的機會。尤其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實施,標誌著網約車身份合法化,規定了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准入許可的要求,為規範網約車向好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同時,網約車成長中相伴的問題也不能忽略。比如,司機態度不友好,繞路多收費,不遵守約定、任意取消訂單;司機與消費者發生暴力衝突;司機傷害乘客,以及司機被乘客所傷等事件時有發生,加之平臺處理消費者投訴不及時等導致了網約車遭詬病不斷。這也就倒逼著政策的不斷完善,和監管不斷升級來保障網約車的規範運行。

據報道,新修訂的《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將網約車服務納入出租車考核體系,明確網約車和巡遊車均須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設置上,既考慮了網約車和巡遊車的共性要求,促進新老業態良性競爭、逐步融合發展;又根據網約車獨有的經營服務特徵,量身定製設置了數據接入、運營服務信息公開等指標。可以說,加重了監管砝碼。

事實上,將網約車納入出租車體系,地方上已有積極探索,比如,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出租汽車經營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將網約車納入出租車管理範疇,規定網約車須取得營運證,網約車司機須有出租汽車從業資格,且網約車只能通過互聯網方式預約提供出租汽車服務,不得像日常的巡遊車一樣巡遊攬客、站點輪排候客。

毋庸置疑,設立規矩,並非是限制網約車的發展,而是為了行業更好地行穩致遠。於乘客而言,最期待的還是安全舒暢出行;於合法合規的駕駛員而言,最期許的無外乎通過拉活掙點辛苦錢;於平臺而言,其目的就是通過為客戶和司機提供一個平臺來營利。但是,這一切唯有在規矩內行事,才能實現多贏局面。

數字顯示,截至2017年底,國內網約車用戶規模已近2.4億。新修訂的《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從另一個層面而言,是為出租車、巡遊車、網約車的發展加重了監管。但同時,《辦法》的出臺只是一個良好的開始,伴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新問題難免還會出現,但只要良好的初衷不變,遇病施治,網約車等新業態必然會更好地服務公眾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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