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資料顯示,董明珠在珠海銀隆實際出資1.92億,聲稱的10億投資是不是幌子?

你髮香散得匆忙


看到銀隆股東內訌的消息,我是一點都不吃驚的,因為暴露了太多的胎裡病。

都說退潮才知道誰在裸泳。

想當初,大張旗鼓、義無反顧的投資銀龍,董小姐是多麼的風光,狠狠的扇了那些在股東大會上拒絕用戶她提案的小股東的臉!

如果說選擇投資標的上的錯漏、投資決策上的失誤是眼界能力問題的話,那麼投資項目不如意後,如果處理、協調股東利益,儘快扭轉被動局面,就是做事能力及人品的體現了。

董小姐主動用司法手段解決問題,而且是直接對自己曾經的投資對象、合作伙伴,大有必須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架勢——這種義無反顧的模式與當初決定用“自己投資”打格力小股東臉時的場景太像了。

常說投資風險項目的本質就是投資負責項目的人,從董那麼信任的投資、甚至拉自己的朋友組團投,到現在起訴被投資項目的負責人,董小姐除了證明自己很熟練用鬥爭手段解決企業內部矛盾外,也證明了自己看人、做事的眼光和格局。

當初投資銀隆項目,三年見效,現在已過2年,該是找個背鍋的出來證明自己沒錯的最後時機了,否則即使跟當初被忽悠一起投資的萬達老王都沒法交代。

在很多好事者關心其與小米賭約兌現結果的時候,董小姐再次以這個題材爆紅來維持網絡熱度,也確實有江郎才盡的感覺了。


理得心安


以我的瞭解,投資人注資都有協議,都是分批註入的吧,即便是幾千萬各個梯次都有條件的,何況10個億呢。那麼多錢,放在誰那也是重大資產,都有收益的。何況多數錢還要從銀行借呢。

不過是簽了戰略協議,簽了完整協議,一共10個億是可能的,播報新聞時肯定也是播報總額、全額,說最理想的合作可能。

不過,資方與創業方最理想的情況應該比最後鬧掰的要多吧。最近FF與恆大健康鬧得不可交加,也說承諾的投資款沒到位。

一來,這些協議不可能公開,我們不知道詳細的條款;二者,都對簿公堂了,說明合作的誠意完全喪失,不管怎麼判,都不可能完全繼續友好地合作下去了。最讓人心疼的是,一般矛盾公開,先是媒體放風,再是法庭見,最後互相撕咬,結果都給企業實體造成毀滅性打擊。

當FF控告恆大健康時,已證明FF幾無翻身之地了,很是可惜。我們也見到恆大健康在全面反訴呢。恆大一大筆錢看來也要打水漂了。

這次暴露出來的珠海銀隆,創業者自己被告非法侵佔10億?那可是往死裡整呀,比FF的案例嚴重得多。要不是互相仇恨,是不可能這樣捅刀子的。

珠海銀隆都要到刑事案件了,董明珠在事情未得到解決之前也不可能繼續打款吧,這是相互的傷害。

當然,正常商業糾紛還好,爭權奪利也不奇怪,如果是刑事犯罪,性質就完全不同了,是不同領域的話題。


財經作家邱恆明


董姐在格力真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還騙了大眾~



Alisen12


我不否認董明珠對中國製造業的貢獻,她的貢獻也是站在前任朱董事長等老一代格力人的肩膀上實現的。

她造空調外,還造汽車,造手機,成功與否,時間很快就會證明。

銀隆微信號稱原董事長和總經理貪汙10個億,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原任董事長和總經理就沒有機會在外控告了。他倆早就被檢察機關請去喝茶去了。

董明珠究竟投了多少錢,我們不得而知,別人說投1.92億,我也不信,但我確實看過董投銀隆10億的新聞。


中國工藝一紫玉


個人反感董明珠!!!

去年新聞爆出銀隆同一輛大巴,上兩次牌,拿兩次補貼。典型騙補!!!

不要把董小姐神化,看看格力手機

格力空調她也只是坐享其成

她只適合當網紅,大演說家

此次銀隆事件,我認為是鳩佔鵲巢

論人脈和關係網,董明珠比那個魏強太多

魏怕是要吃虧


卡薩瓦迪


我就想問問,董小姐一邊是格力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的董事長,一邊是銀隆的大股東(她本人親口所言),那格力和銀隆如此緊密的合作會不會有內幕交易,利益輸送?董小姐是不是應該回避?她有一次還說他哥哥想買格力的空調她都義正言辭的拒絕了,那她這格力和銀隆這算什麼?


天上的雲5698


董大姐退下來後比賈躍亭還要臭。賈老闆是真正的創業遇到九九八十一難直至成功,這點困難只是賈老闆的一個個小插曲,但是董大姐是在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前提下囂張跋扈,不可一世,退下了以後沒有好下場的。


龍城大佬


董明珠,表面一套,背後一套,員工一天十幾個鍾,一個月26天班,工資三四左右,產量沒有底線,外面的人不知道,以為格力真的是世界名牌,從來沒有把一線當人看,快過年了,就想要員工走人,太黑了


文哥160756740


董明珠這樣對待自己投資的企業的創始團隊,也是沒誰了,以後誰還敢要你投資?今天,兩高還在說,不能輕易起訴企業家,造車項目投資決策,有10億對不上,就把創始人往牢裡送,往死裡整,太讓人心寒!


A0001珍醫未羊生物


工商登記中的實際出資額是對應該企業的實收資本,而董小姐是後進入的股東,不可能按照實收資本一比一入股,所以以10億元溢價入股1.92億元實際出資份額對應股份是完全正常的商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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