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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