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不要拿這招忽悠普通員工!

公司經營不善,員工的欠薪最後變成債轉股,這裡面的套路到底有多深?

債轉股,不要拿這招忽悠普通員工!

我2017年3月份入職一家上海的電商公司(暫時命名為A),在A公司做了3個月,但是從第二個月開始按照勞動合同的日期發薪水已經有了1-2天的拖延,當時我就覺得這個公司不靠譜,果斷於5月份離職。

昨天在微信群聊裡面發現公司要在11月解除和所有員工的勞務關係,並且社保繳納到10月份。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貼出來的告示顯示必須要求所有員工要在離職的時候簽署債轉股同意書,也就是按照拖欠薪水的金額將款項折算成B公司的股份(B公司也還是A公司老闆和股東的另外一家公司)。並且說明要老闆們會繼續努力將公司B經營好來讓所有員工享受公司B帶來的收益……

看到這裡,我簡直下巴都要掉下來了,原來這TM的也可以?

首先,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籤債轉股的同意書? 你信不信勞動法告死你。

其次,就算簽了,新公司B財務做個3年直接破產,不就完蛋了,股東的權益是有限的,是直接可以被折算為0的。這樣逃避給員工的欠薪行為簡直就是不要臉。

面對這個我自己親身經歷的公司的情況,我表示,就算在我國最現代化的城市,上海,也在發生著這樣或者那樣的騙局和手段,竟然就是為了逃避欠我們員工的薪水……

想想都可怕……

微信群裡面的消息就沒辦法一一發出了,但是他們有的人也是跟了這家公司3年以上的老員工了,而且這些老員工,有的從今年1月份開始就沒有薪水了。

更不要說那些新員工,只工作了1-2年,都沒有什麼積蓄的年輕人,半年沒有薪水,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討回來…… 然後為了生存(活)只能找家裡和朋友接濟,完全無法保證自己的作為一個工作了的人的自食其力的狀態…… 更給了這些初來乍到的年輕人狠狠的一棒,見識到了這個社會和一些企業的陰暗角落。

這裡給大家一些我個人關於企業是否靠譜的幾點觀點,希望可以幫到所有的年輕人:

1 企業無法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日期按時付薪水(非常有問題)

2 企業不按時繳納社保(請直接轉身離開,去勞動仲裁)

3 熟悉勞動法的基本條款,勞動合同不能違背勞動法的規定,如果違背,以勞動法為準。

4 拖欠的薪水必須以現金的方式去支付,強制簽署債轉股是違法的。

5 公司股份沒有上市,越小的公司,流動性和價值越低。(難買,不值錢)

6 債轉股協議是可以逃避對應的員工那一部分責任的,公司對員工的責任和對股東的責任是不一樣的。

7 公司不能無故辭退員工,即使你在試用期。

希望這些能幫助那些初出茅廬的年輕人。

人生就是無數的選擇,不怕選錯,而是怕不知道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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