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拉亂建,銀川觀湖壹號小區別墅今早被拆!

今早,隨著破拆機進入,違法加建的興慶區觀湖壹號小區別墅區54-1、54-3號樓違建部分被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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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湖壹號別墅區違法加建情況存在時間較長、遺留問題較多。

自2016年起,興慶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始陸續接到觀湖壹號小區別墅區有部分業主進行違法加建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行為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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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原興慶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多次到小區進行巡查與執法,部分業主聽從了執法人員的勸告,停止了違法加建行為。但仍有少數業主違反相關法規,不服從執法人員的勸告,不配合執法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比如觀湖壹號小區54-1號樓業主張某,一直不提供個人相關信息,導致執法文書一直無法及時送達),同時,城管局受限於行政調查權限的限制,一直無法取得違法人員個人信息,導致執法工作無法有序開展。

2018年,隨著銀川市執法體制的改革和興慶區政府大力推動違法建設清查清理活動的開展,在市區兩級各類行政機關的配合下,新設立的綜合執法局職權進一步擴大,終於具備了對觀湖壹號小區別墅區違法加建情況的執法條件。對此,興慶區上下統一、協同佈局,根據興慶區政府《觀湖壹號私自改擴建督辦單》要求,興慶區綜合執法局高度重視,對觀湖壹號小區內部分違章搭建建築物,聯合興慶區麗景街辦事處進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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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清查出觀湖壹號存在違法建設行為的共有14家,其中,以54—1與54—3號樓加建行為最為嚴重,且這兩家存在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行動,是行政機關首先選擇這兩家進行執法的主要原因。

對54—1、54—3號樓兩家業主進行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違法加建行為的行政處罰,興慶區綜合執法局和興慶區麗景街辦事處已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了行政處罰活動,相關執法依據準確,執法程序合規。

除對觀湖壹號小區54—1、54—3號樓的違建部分進行了強制拆除外,其餘12家的查處工作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程序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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