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劃分為1市7區8縣的3線城市,享有“鶴城、卜奎”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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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劃分為1市7區8縣的3線城市,享有“鶴城、卜奎”之稱

黑龍江省劃分為1市7區8縣的3線城市,享有“鶴城、卜奎”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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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為黑龍江省下轄地級市,別稱鶴城、卜奎,位於黑龍江省西部“齊齊哈爾”源自達斡爾語,是“邊疆”或“天然牧場”之意。齊齊哈爾地處東北松嫩平原,位於東經122至126度、北緯45至48度,位於黑、吉、蒙三省區交匯處,東臨大慶市和綏化市,南接吉林省白城市,西靠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北與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接壤,距省會哈爾濱市359千米,距中俄口岸城市黑河市483千米;下轄1市8縣7區,幅員44287平方千米,2017年總人口533.7萬。

齊齊哈爾有很多旅遊景區,尤其是扎龍自然保護區,擁有“世界大溼地、中國鶴家鄉”的美譽。全市旅遊景區密佈,嫩江、明月島、龍沙公園、羅西亞大街、“龍江第一村”甘南興十四、“北方第一湖”尼爾基斯湖等。歷史文化遺存眾多,既有昂昂溪文明,也有工業文明;既有民族民俗文化和宗教文化,也有數百年的流人故居、站人故居等流人邊塞文化;既有黑龍江將軍府、將軍衙門、督軍署等有效控制邊疆的官署遺址,也有塔子城、金長城、百年中東鐵路車站等歷史文化遺存。 [1] 2016年,齊齊哈爾市被列為第一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2]

2017年,齊齊哈爾市實現生產總值(GDP)1353.2億元,比上年增長6.1%。第一產業增加值315.5億元,增長6.0%;第二產業增加值377.9億元,增長4.8%;第三產業增加值659.8億元,增長7.0%;人均地區生產總值26612元,增長7.7%。

黑龍江省劃分為1市7區8縣的3線城市,享有“鶴城、卜奎”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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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沿革

齊齊哈爾市區轄境,夏商周時期屬索離國、

秦漢時為夫餘國屬境。

魏晉南北朝時期屬鮮卑和豆莫簍。

隋唐時期屬室韋都督府管轄。

遼代屬上京路、東京路。

元代屬遼陽行中書省所轄的開元路和水達達路。

明朝先歸屬大寧都指揮使司,後屬奴兒干都司。

清初,齊齊哈爾地區屬盛京內務府管轄,不久歸屬寧古塔將軍。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起,改屬黑龍江將軍管轄。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設卜奎驛站,逐步成為黑龍江西部地區諸驛站的中心,並發展為村落。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廷准奏在卜奎站建齊齊哈爾城,並授索倫總管瑪布岱副都統銜,掌管建城事宜。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黑龍江將軍衙門移住齊齊哈爾城。直至清末,黑龍江將軍衙門與齊齊哈爾副都統衙門合署管轄齊齊哈爾。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在省城設黑龍江分巡道極其所屬的黑水廳,管轄齊齊哈爾。次年,裁撤齊齊哈爾副都統。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廢黑龍江將軍,建黑龍江行省,將黑水廳改為龍江府,齊齊哈爾由省垣巡警局和龍江府管轄。

民國十三年(1924年),成立黑龍江省城市政公所,管理齊齊哈爾市事宜。

民國十八年(1929年),黑龍江省城市政公所改組為黑龍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主管黑龍江省城齊齊哈爾及商埠界內市政諸事,直隸於黑龍江省政府。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侵佔齊齊哈爾,設置偽滿龍江省,齊齊哈爾仍為省城。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建立偽齊齊哈爾市公署,隸屬偽滿龍江省公署。此為齊齊哈爾設市

黑龍江省劃分為1市7區8縣的3線城市,享有“鶴城、卜奎”之稱

齊齊哈爾行政區劃圖

之始。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後,成立民主政權齊齊哈爾市政府,隸屬嫩江省。

民國三十六至三十八年(1947至1949年),先後隸屬黑龍江嫩江聯合省、黑龍江省。

1954年,黑龍江省會由齊齊哈爾市遷往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始為省轄市。

1958年,齊齊哈爾市劃歸嫩江專區專員公署管轄。

1960年,嫩江專區撤銷,其所轄各縣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始行市管縣體制,齊齊哈爾市復為省轄市。

1961年,恢復嫩江地區專員公署,齊齊哈爾市及所轄各縣歸其管轄。

1964年,齊齊哈爾市再次改為省轄市。

1967年,齊齊哈爾市人民委員會撤銷,成立齊齊哈爾市革命委員會。

1980年,齊齊哈爾市革命委員會改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

1985年,嫩江地區行政公署與齊齊哈爾市合併,再次實行市管縣體制,齊齊哈爾市仍為省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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