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探索“黨總支+”鄉村治理新模式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強調了加強和創新鄉村社會治理,提高鄉村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積極探索“黨總支+”鄉村治理新模式,就是成立黨總支及相關分支部,依靠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手段實現融合治理,使基層社會自治活力得到充分釋放,法治思想深入人心,道德風尚不斷提升,黨群關係更加密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和諧。

支部引領+能人帶動。為了實現鄉村長遠發展,實現鄉村有效治理,要充分發揮出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藉助“三議一表決”制度的優勢,敢於決策,迅速捕捉市場信息,及時作出反應,提升村級治理的效率。要選好配強支部領導班子,選出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公道正派、廉潔務實、群眾威信高的老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使其成為說話有人聽,辦事有人跟的鄉村治理建設帶頭人。班子整體既要結構合理,又要優勢互補,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動上齊心合力。

要以自治激發活力,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使得民眾和經濟能人有同等的對村莊公共事務的決策權,使民眾真正參與到對村莊公共事務的管理中,通過村務公開欄對村莊事務的公開,使普通民眾真正參與到村莊公共事務中來。要以法治定分止爭,無論是村規民約的制定,還是村委會及各類村民自治組織開展的活動,都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法治為保障,促進公平正義和社會誠信的建設,確保良好的鄉村社會秩序。要以德治春風化雨,結合當地實際,不斷豐富鄉村文化生活,使風清氣正、向善向上的輿論導向推動自我教化,形成良好的村風民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