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不同?什麼級別才能稱司令員?

司令員是我國各軍、兵種流傳下來的一種特殊稱呼。那麼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只有中國有司令員,而外國軍隊卻沒有呢?什麼級別才能夠稱司令員?

“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不同?什麼級別才能稱司令員?

30年代初,劉伯承從蘇聯回國,組織左權、葉劍英等人一起翻譯帶回的各種條令,同時為中國紅軍確定內部的稱呼。他在舊軍隊中多年,一向痛恨等級森嚴和對勤務人員的歧視。於是,他確定紅軍中的“司令”後面要加一個“員”,將舊稱呼“護兵”、“勤務兵”改稱“警衛員”、“公務員”,將“伙伕”改稱“炊事員”等等,體現了革命軍隊人人平等,都是革命軍隊的普通一“員”,只是分工不同。

“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不同?什麼級別才能稱司令員?

這種稱謂沿用到今天,就是“司令員”這一稱謂的來歷,因此以上也都說“司令員”是正式的職務名稱和稱謂,因為這是自紅軍以來解放軍各種條令中的正式稱呼。其它國家軍隊沒有司令員的叫法,一般都稱呼司令。

“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不同?什麼級別才能稱司令員?

在我軍,只有軍、兵種、武警總部、大軍區、省軍區、軍分區、衛戍區、警備區、海軍艦隊、軍區空軍和各基地的軍事主官可以稱作司令員。到了2012年10月28日各省武警總隊總隊長統一改稱為司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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