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轉發視頻被拘留10日罰款5000,這類信息不能發!

網絡時代

大家獲取信息的渠道十分多

有些人喜歡下載、傳播

一些“獵奇”的圖片、視頻...

殊不知

有些“獵奇”行為

可能讓你在不經意間就已經觸犯了反恐法

比如說↓↓↓

群內散播暴恐視頻

近日,某地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通過微信群傳播一段內容血腥的爆恐視頻。

一男子转发视频被拘留10日罚款5000,这类信息不能发!

傳播視頻的違法嫌疑人姜某在觀看了一段涉及國外恐怖分子砍殺平民的血腥暴力視頻,頓感刺激,出於好奇,就隨手轉發至另一個微信群。

一男子转发视频被拘留10日罚款5000,这类信息不能发!

而在群裡的另一位姜某觀看後,也想借機嚇唬其他微信好友,便再次將視頻轉發至一個有400多人的微信群裡,導致該視頻迅速擴散,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之規定,第一位姜某被處以十日行政拘留、五千元罰款的處罰;第二位姜某被處以十五日行政拘留、一千五百元罰款的處罰

從近年來境內破獲的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來看,製作、傳播、觀看暴恐音視頻,已成為暴恐案件多發的重要誘因,暴恐分子幾乎都曾收聽觀看過暴恐音視頻,最終實施暴力恐怖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頒佈已經兩年多了

不少人覺得這部法律與自己關係不大

其實反恐離我們並不遠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逾越法律底線必受嚴懲

一男子转发视频被拘留10日罚款5000,这类信息不能发!

法條鏈接

滑動查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規定: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條規定:

新聞媒體等單位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報道、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或者未經批准,報道、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

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男子转发视频被拘留10日罚款5000,这类信息不能发!

碰到暴恐音視頻請這樣做

● 對因不慎等原因下載到本地或網盤的相關音視頻和圖文,不得轉發,立即刪除。

● 發現有人利用網站、或微博、微信、QQ等社交網絡等登載、發送、播放載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音視頻以及文字、圖片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曉法提醒

製作、傳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視頻

都屬於違法行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我們都應文明上網、依法上網

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互聯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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