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組向湖州市等二十一個 地區、單位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

經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定,10月24日至10月31日,省委巡視組陸續向十四屆省委第四輪巡視的湖州市等21個地區和單位黨組織集中反饋巡視情況。

巡視反饋意見是一份嚴肅的“政治體檢報告”,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責任清單”。巡視反饋會上,省委巡視組要求被巡視黨組織對此高度重視,自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工作。被巡視黨組織要正視巡視反饋的問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堅定政治方向,強化責任擔當,剖析根源,查找差距,堅決把自己擺進去,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做到親自研究決策、親自部署推進、親自協調督辦、親自檢查驗收,圍繞巡視反饋的意見,逐條研究整改措施,逐級落實整改責任,逐項報告整改情況,不折不扣抓好巡視“後半篇文章”,確保巡視整改讓群眾滿意、讓省委滿意。同時要紮實做好巡視反饋、整改公開宣傳報道工作,主動接受黨內和社會的監督。

記者從反饋會現場瞭解到,省委巡視組通過本輪巡視,瞭解發現了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突出性問題。比如有關地區和單位不同程度存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的問題,有的對複雜性問題政治擔當不足、履行主體責任不夠有力、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有的在落實打好“三大攻堅戰”決策部署上不夠有力;有的單位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範嚴格,“三超兩亂”整治不夠徹底,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弱化;有的地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現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仍有發生,在招商引資、工程項目建設、土地資產管理等領域存在廉政風險。此外,各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黨組織普遍存在上輪巡視整改不力的問題。

各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在會上作表態發言,大家紛紛表示要高度重視、照單全收,自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堅決做到即知即改、逐項銷號,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全面提升各項工作水平。

(來源: 浙江在線 浙江在線記者 呂玥 通訊員 顏新文 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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