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歲女兒的同學爸媽離婚了,感覺挺可憐,想讓她來我家和我的孩子一起住,合適嗎?

炫舞泡泡152072060


在情理上可以,在法理上不行。出發點是對的,但那畢竟是個孩子,管在你們家首先要徵得孩子家人的同意。管孩子不是簡單的住在你家,吃好住好的問題。孩子的學習,生活,安全每一樣都要考慮到。所以想法很好,不好實現。離婚家庭的孩子確實可憐,跟著母親生活的還好點,起碼在生活上母親能照顧周全。跟著父親生活,有幾個靠譜的男人,孩子肯定受罪。一個男孩他三歲父母離婚,跟著奶奶長到上學。回到父親身邊後經常捱打,有次離家出走,在外流浪了三個多月,回家時以經夏天了,他還穿著出走時的棉衣。聽的人心疼。



AR鮮花


我有一個朋友姐姐遇到和你一模一樣的事情,不過是小孩的初中同學,她就把家裡改成了上下鋪,那家孩子母親再婚了又生了個兒子根本沒空管這個女兒,樂不得把孩子放在我姐姐家裡,一個月給600塊錢,三年前的事情,我姐姐也沒想過要錢,不過她媽把孩子放這給錢以後什麼都不管了,連每個月衛生巾都要給買,那時候初三兩個孩子伙食水果奶開銷很大也並不在意,可是女孩子相處久了就不像偶爾在一起那樣融洽,更何況初中正是青春期,那孩子總是逃課處對象還威脅姐姐家孩子不許她說,有一次還偷我姐姐幫別人拿去修的手機,就是這樣我們都勸他讓這孩子回家吧別把自家孩子帶壞了,我姐姐總說如果送回去她媽媽肯定不管她那這個孩子連初中都讀不完好歹堅持到中考,真的一直到中考以後那孩子自己要求不繼續讀書了


阿布17849376


你真的特別善良,不過,這件事不可冒然決定。

給你舉個例子吧,在小學某個班,有個男孩子,無父無母,(父母都去世了),跟著奶奶生活。

班主任不好意思安排其他家長看護孩子,畢竟也張不開口。只是安排打印什麼資料時,其他家長幫幫忙。

後來,家委會感覺這個孩子太可憐,就自告奮勇,排出值日表來,大家放學後,輪流把這個男孩子接自己家裡,寫作業。

這個安排應該比樓主的安排簡單多了吧?又不吃飯又不住宿。

大家堅持了多久呢?幾乎是倆個月不到。

多了一個孩子,其他家長感覺很吃力,也有諸多嫌棄之處,比如進門不換鞋,換了腳也臭,亂拿東西,亂翻東西,隨便拿別人的文具,吃東西亂丟,至於隨便到處踩踏,更是許許多多。

就這樣,這個提議無疾而終。

也許你說的這個小女孩習慣好一些,不管怎樣,更是感覺你人心善良。祝您成功吧

你可以,先試著管一點點,看看行不行,不建議直接接手。畢竟一個活生生的人呀


Longsuixinyuan


你所說的情況和我經歷一樣。我女兒十歲了,她的同學,父母很早就離婚了,孩子撫養權判給父親,小女孩就一直跟著父親生活。她就常會來我家過週末,很乖巧很懂事的小女孩,就是她老爸工作忙,經常會給孩子叫快餐,所以,十一歲的人了,身高才一米四,體重二十五公斤,看起來真的很瘦很瘦!我的女兒比她小一歲,都比她高十幾釐米,體重更是差不多多了二十公斤。倆個孩子關係很好,我們一家人都很喜歡她。每次她來,我們都會根據她的口味調整飲食,因此孩子常常是一來就不願意回家。雖然說她們家離我們很近,但是因為她老爸太忙,家裡就只有孩子一個人,實在是太冷清了!其實她老爸和我們並不是很熟悉,點頭之交而已。倒是她的老媽和我是同事。當我們在做這些的時候,並不是因為有所圖謀,或者說有多高尚多大愛,這些都是虛的!我們只是出於一個人最起碼的人性關懷,一顆為人父母的心。想想如果我們自己的孩子呢?是不是也希望她能夠得到別人的溫柔以待??


苦難旅程苦盡甘來


你女兒的同班同學,孩子才八歲,父母就離婚了,大冬天的身上就一件秋衣,還發燒了,也沒人照顧。您心疼她,想讓她跟你女兒一起住。這的確是一片善心,首先要謝謝您。不過如果真想這麼做,我勸你還是想清楚:

1.女孩自己願意嗎?

七八歲的女孩正是心思細膩敏感的時候,有的時候旁人是一片好心,可是女孩自己卻會心裡難受。

尊重孩子自己的意願是非常重要的。

我就看見過,有鄰居幫落魄的小女孩,但是女孩卻衝著鄰居大聲嚷嚷:“我要你可憐嗎?”弄的我那個鄰居特別的尷尬。

2.不知道您瞭解過孩子的家長沒有?他們是通情達理的人嗎?

現在這個社會不像以前,大家都想得多。有時候會出現好心辦壞事的情況。所以對方家長的情況最好您先了解清楚再出手。

3.如果您打算把孩子接過來,那你想清楚沒有,您打算讓孩子住多久?

這件事情不是小事。接過來住是做好事,大家都開心; 可送走的時候怎麼送走,其實真是挺考驗人的。如果孩子住習慣了,始終不願意走怎麼辦?如果孩子的父母因為工作忙,不願意把孩子接回去怎麼辦?

這些都是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現在社會我們見過了太多好人難做的事。我提出這些問題,正是因為知道好人的可貴。希望每一份好心都能得到善報,每一份好意都不會被辜負。

祝福您,也祝福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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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變形計


我們這裡有一個真實案例,兩家人關係很好,兩家人都有一個年齡相仿的男孩子。其中一家認了另一家做了乾兒子。乾兒子父母長期在外打工把兒子寄養在乾爸乾媽家。乾爸乾媽數年白白管吃管喝管住。男孩子都調皮,不好管,有一天下河洗澡,乾兒子淹死了。死者父母回來後要求他乾爸乾媽高額賠償。為這事倆家反目成仇打了多年官司。你們說這事咋整?所以說不要輕易答應別照顧孩子,責任重大,真出了啥事就大麻煩了


一路陽光671


如果是我,就直接和孩子爸爸商量,如果孩子爸爸同意,那就接過來。一定要徵求孩子爸爸的意見,其他人可以忽視。不過,我相信,孩子爸爸應該會同意的吧??

懂事的孩子最可憐,她一定將自己內心所有的苦楚都生生暗藏在肚子裡。不過,兩個小女孩在一起,很可能生出不少的問題呢!

就拿走我小時候來說,當時一個表妹就寄居在我家,我們上同一個年級,不在一個班。但經常晚上胡鬧不睡覺,一段時間後,我倆的成績都下降了。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如果家裡房間足夠,孩子晚上各睡各的,學習互相幫助,還是可以的。但如果因此而影響了孩子的學習,就得不償失了。

因此,勸你慎重!雖然你們一家都很善良,但看起來善良的行為不一定能夠帶來好的結果的。



懶媽媽的育兒之路


人家孩子有爹有媽,有監護人,輪不到你這同學的父母管事。

記著,沒事不要多管閒事,惹一身禍,自己找事吃力不討好。你去善心大發幫人養孩子,人家監護人當你是傻子。有人養不養白不養。

出錢出力吃力不討好,又不是你自己生的娃,和你又沒血緣關係,攬事到自己身上。養的好沒人念你好,養不好——中途那小孩隨便哪裡磕磕碰碰,受傷啦,吵架啦,人沒了。

負責任的是你,你家有多少錢夠賠給別人的?

出事你負責,養好人家有爹媽不念你好,養白眼狼。有這閒心啊,自己想要娃的自己生,或者對你自己家的娃好點。

有案例啊,善心大發養別人家的孩子,結果自己的孩子被這小孩殺了。說是嫉妒這小孩有父母疼,小孩要是死了自己就是唯一了。


小金剛酒館


題主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媽媽,你能夠以母愛情懷去關心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非常了不起,並且你的家人也都理解與支持,同意你讓這個可憐的孩子來你家住,這足以說明你們全家人都有愛心,我也被你們的愛心感動著。但是想讓孩子來你家住,需要妥善處理以下問題。

第一,必須要明確告知這個孩子的監護人。從你提供的信息來看,監護人應該是孩子的父親。那就不妨找到他們坐下來好好談談,尤其是你們看到孩子目前的現狀,以及你們想給孩子幫助的想法,都要講清楚,看孩子的父親做何表示。

第二,如果孩子監護人同意你們的幫助,最好籤訂一份協議。當孩子離開法定監護人時,只要同意在你的家裡生活,你們其實就扮演著臨時監護人的角色。如果你們在對這個孩子實施監護的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都有可能找你們的麻煩。因此,必須要簽訂一份協議,力爭做到免責。

第三,把孩子接到你家來後,要明確家規則。

愛心歸愛心,教育孩子的責任可不能忽視,面對你家裡現在有兩個孩子的情況,必須要擬定家庭規則,不光是讓兩個孩子遵守家規,你們全家人都要遵守,這樣很容易讓孩子來到你家裡生活後,遵守你們家的規矩。相信用不了多久,孩子就會融入到你的家庭生活之中。

第四,如果有必要需要和孩子法定監護人談費用。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免費的愛心往往不容易被人珍惜,如果這個孩子的父親是一個厚道人,女兒在你家裡生活,會自覺和你們談給報酬之事。如果他們自覺談,你們就要合理收取,這樣就容易形成一種契約。如果他們不談,你們夫妻看是否願意盡免費的愛心。

以上幾方面,僅供參考,如果還有沒想到的地方,請你們自己再加以補充。


韓國成老師


這個不能一廂情願,必須徵得多方同意,首先是得經過她父母同意,至少是她的監護人爸爸或媽媽同意,其次才是他們的女兒、你的女兒、老公一家人的同意。

從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的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女人,也比較有善良,接她過來跟女兒住的心情可以理解,這樣不僅解決了女孩孤單無人照顧的問題,也可以解決自己一個女兒太孤單,沒有一個伴的問題,一舉多得。

但有時候,我們的善意,不一定得到別人的認可,尤其是當事人及父母的認可,他們甚至會覺得,你是在可憐他們,或者“霸佔”她的女兒,最近的《正陽下的小女人》看了吧,徐慧貞這麼一個好女人,把自己的前任老公的2個女兒,從農村接過來,在城市上大學,成才有工作,這個前任老公還罵她是想“不安好心”、想“霸佔”女兒,故意整他。

很多時候,我們的想的,跟別人想的,不在一個頻道上,即便你是好意,但並不一定能辦成好事,甚至可能會遭人恨,好事辦壞事,得不償失。

從描述可以看出,女孩應該是跟她爸爸過,但爸爸又常年不在家,沒法照顧她,也讓女孩倍感孤獨,所以,這個事情,你首先要跟女孩的父母,特別是女孩的監護人——爸爸,好好的溝通一下,談一下,把你的好意跟對方說清楚,不要讓他覺得,你在圖他什麼,因為這個世界上班,你幫助別人的別人甚至覺得,你有目的,因為,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不會掉下餡餅。

很多人,就是太過於敏感,總覺得,你是圖他什麼,因此,你把自己的內心想法說清楚,他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算了,不能強求。

何況,有的人自尊心非常強,過於敏感,會覺得你這樣做,是同情他、憐憫他、傷害他的自尊。

其次是跟小女孩要溝通,父親願意,女孩不一定願意,自尊心比較強的孩子,寧願在外面流浪,也不願意寄人籬下。


如可以,還需要跟孩子的媽媽,以及自己的家人溝通,包括自己的女兒,看是否願意,如都願意,事情就好說了,如一方不同意,那也不要勉強,以免本身是一件好事情,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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