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四川靓仔2012_224


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公立学校中是严禁教师参与补课的,同样也不允许学校组织教师补课。对于题主所提出的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这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休息权。

在当下中学教育阶段,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现象也存在,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了,从笔者上高中的时候,对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违规行为查处比较严格,一般高中学校是不敢要求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这种不允许学校组织补课的规定,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校的遵守,很少有学校敢顶风违规。

其实,高中阶段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学校也是为了让学生的升学率更高一些,让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题名时的喜悦。

在一些地方,虽然学校不再组织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但是学校会要求老师在晚自习和周末时,给学生们进行实时辅导,也就是说让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辅科的教师轮流到自习课上进行辅导,这种方式既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也是给学生们及时解答疑问。

在笔者看来,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这是不符合教育部门的严格规定,同时也是对教师休息权利的不尊重,同时也可能对学生的课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对于教师轮流到课堂上给予实时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倡,绝对不能盲目要求老师到岗辅导。


东爱雨小公


回答这个问题,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一所在国内办学的国际高中,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外籍教师(以及国外学校的教师)为何能做到拒绝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评价并不是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有较大的教育自主权,教师的专业教育事务,学校领导一般不能干涉,因为这会影响教育质量。二是学校有教师委员会,会维护教师群体的权利,对于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师委员会会代表教师维护教师的权利。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很多精力用于完成非教学事务,做自己认为并没有多大价值的事,改变这一局面,需要推进学校治理改革,简单来说,学校应该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教师评价。如果实行这样的治理,即便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不变,但学校会坚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围绕升学考试组织教学,让教师和学生都被应试所困。


熊丙奇看教育


高中学校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首先,对于这个问题。我不得不摘录一大段法律法规条文!


早在1995年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自愿的原则,就是说让教师上晚自习或者周六日补课是不能强制教师,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和教师工会要和老师做好协商工作。教师因为个人身体和家庭方面的种种原因不能参与补课,学校不得强制教师,不能对教师进行处罚!

第三,依法补偿劳动报酬,教师在八小时之外上晚自习和周六周日进行补课,那都属于加班儿的行为,在教师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外 ,要依法按照法律的规定给补课老师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第四,考虑到高中学校特点,上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的。高中对于学生来讲非常的重要。在现在的形势下,高中三年也许是学生人生的转折点,每个家庭对高中的学生都给予了满满的期望。家长和学生迫切希望学校能在学习上给与他们更多的帮助,这是社会,家庭和学生迫切的需求。所以适当的给学生进行补课还是可以的!

提醒学校和用人单位注意: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六周日补课,一定要在保障教师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而且每日不得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松高寻鹤


对于高中上晚自习及双休日上课,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

社会上家长的态度是:希望补课不收费。

学生的态度是:既不想补课也不愿交费。

老师的态度是:补课一定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谁也不愿补。

学校的态度是:老师们双休和晚自习要下班但没有报酬和补贴。

教育局和政府部门的态度是:双休和晚自习都不上课高考质量怎么保证?

这就是当前高中教育的现状,一方面社会对教育希望很高,另一个方面教师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权被严重侵犯。

教师为了自己的一点尊严和权利而拒绝上课又被骂成唯利是图,甚至被领导威协下岗的境地,在这方面谁会替老师着想?

收费不允许,补贴又不合理,讲奉献也有个限度啊,这就是当今普通高中的现状没有谁会去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难道这个不是人民关注的问题吗?



四悟先生


这个问题是要分二个部分回答的。


第一,高中上晚自习,是合法合规的,老师上晚自习的工资也是另算的。


对于高中来说,上晚自习这是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上到什么点,也是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而定的!


作为学校内部,每天晚上的晚自习出席老师也是有安排的,对于出席的老师,也会给予这部分的工资的,所以,这是不算违法的;

再者,我说句良心话,高中老师给自己学生上晚自习还真没有什么怨言,真的,都希望自己学生好,学生成绩考的好,老师比拿多少钱都开心,因为那个补贴晚自习的工资,其实也没多少。





第二,周末补课。


这个也是要分二种情况的:

第一:高一、高二的周末双休,学校是禁止补课的,如果有,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这是属于违法教育规定的。

第二:对于高三来说,如果有的学校在星期六选择补课上课,周日放假,并获得当地的教育局的支持的话,这是属于正常教学的,老师的工资也会按照加班的工资来算;

如果有的学校采取周五晚上放假,周六上午不上课,下午上课,周日上课,并且获得省份教育局许可的话,这也是属于正常教学,老师的工资按照加班工资算,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高三的特例比较多,只要有教育部门的许可,就不是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还强迫老师这样,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诉。


由我答


此问题虽然我没有被邀,但看了众多老师回答的内容,我有话说。这些基本都是非教学一线或者未在教育教学岗位的各位教育达人、专家写出的观点,大多搬出众了多法:《教育法》、《劳动法》等,是非曲直,一切“法”在学生的前途和新课改后高考教育质量面前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关于高中学校补课、上晚自习,其中的艰辛,作为教学第一线的高中老师,感受最真实。我赞同一句话:

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一切都是职业要求。

一、高中学校上晚自习、周末补课源于其独特的时代背景。早在八九十年代,社会经济相对落后,大家生活都比较困难,吃“公家饭”被人们所羡慕,一考定终身被人们所认同。那时候学生学习刻苦,为了有好的前途,学生在下了晚自习自己还挑灯夜读,周末农村孩子要帮家里干活。高考定终身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特别是甘肃某些县区,被誉为高考状元大县,早时期的贫困不得不让他们迸发出拼的狠劲,补课被看做是一种学习常态。

二、是由于当前新课改和课程设置引起的必然结果。高中新课程标准实施改革,素质教育被无限的置于重要的地位,课程设置的变化使得教师上课的教学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学习时间和课程设置课时已经不能满足课改后的时间和课程设置要求,同时新课改的意义也赋予了学生学习方式发生了转变,学生不但得学,还得思,所以各种变化要求晚自习留给学生自修的时间,周末补课以弥补课程设置变化后所规定的课时要求。

三、是由高考这一原动力驱动了的区县、校际间的不良竞争而引发了的。每年高考后,各县区就会对各县的高考成绩进行比较,各学校也进行统计,各班级之间进行拼比,不断地竞争导致了无限放大的高考神话,不断地比拼造成了各校之间的攀比各种补课,不过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学生的前途,恨不得让学生二十四小时全部用到学习上,为了让学生考上985、211,学校也拼了,教师在制度的规范之下,已经默认了被媒体认为是超限额的无休止的补课方式方法了。


四、是被广大学生家长默认了的,并与学校达成共识,早已经成为了一种教学秩序的常态。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依次为理、法、情,法不唯一标准,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尽合法,但被家长是默认了的,本人在高三补课期间,还没有家长反对过高三周末补课。

所以,学校上晚自习、周末补课,绝对不是是缘于某个人某个行政单位某位领导一家之言、之语、之命令与想法,是长期以来明知违反了某种禁令、加重师生课时负担但早以被社会、家长认同了的常态教育教学秩序,这其中是有着深远的时代背景和当前的诸多客观原因的。作为高中教师,补课很苦,晚上辅导晚自习,白天还要几乎全天性的工作,有很多无奈与心酸,有情绪可以理解,抱怨归抱怨,但高考教育教学成绩,最终是我们高中教师的生命线。但如果合理、合情,作为学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为人,才可能获得归宿感。


时光匆匆微微甜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意思,因为太现实了。

首先,高中时代的晚自习,或者是周末补课,都已经成习惯了。自从上个世纪读书以来,我们的高中时代,就与晚自习、周末补课紧密相连。抓住每一天,抓住每一分钟,为了迎战高考,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周末,或者是夜晚,大家都在学习、自习、做题、听课。

其次,有一个问题令人费解,那就是我们补课、自习似乎是没有专门收钱的,那么教师们的上课补助是怎么发的?难道说工资待遇里有这样的加班补助?还是通过其它的方式予以解决。反正我想,教师们不可能无偿来补课。

最后,是不是涉嫌违法?这个还真是难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就涉嫌违法。但是当目的正确,或者被严格确定之后,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违法了。因为补课、自习,是为了把升学率搞上去,是为了高考打个大胜仗。多补点课,多上点自习,根本没有什么的。

而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常常的加班也是常事,带薪休假不落实,也不会有谁去管,有的单位也是连周末没有落实,大家不都是正常着嘛,违法了又能怎么样?如果能够多少发一点加班工资,估计也没有谁真正提出什么意见。


碧翰烽


高中学校补课已经常态化了,越是老百姓心中口碑好的学校越厉害。

首先,家长愿意补,当然最好是无偿补课,而且一天都不要放假。

谁都知道,要考好大学起码时间得保证。而高中孩子有几个愿意听家长的话,在家自觉学习的呢?不少孩子经过一周的学习,回到家放松一下,都是以打游戏,约伙伴玩,将学习抛在脑后。家长说得轻了不听,说的重了直接和你对着干。因此,家长是想最好永远没有休息的时间,一直在学校最好。

教育部对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部明确规定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对于有偿补课都是“零容忍”。

教师愿意补课吗?

如果你是教师你愿意周六、周日补课吗?绝大多数教师不愿意在周末进行补课。教师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也有家庭,有孩子,有老人需要照顾,有谁不想周末照顾一下家庭呢?

晚自习看看这个作息时间表

是否涉嫌违法,这个~~~

这个事不用说,大家都懂得起,留给网友们,留言好不。


蓝老师看教育


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应算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第36条、第41条以及第44条规定:

  •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根据以上三条规定,很明显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学校方面给与老师一定的补贴,周末补课按加班算工资,并且老师是自愿的或者与老师协商了,这样就不是违法了。

其实高中上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的,也是符合家长和学生要求的,毕竟高中三年对于每个家庭以及学生来讲都很重要,即使学校不组织,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在校外报辅导班,

所以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


决胜网


这个问题不能缺少国家行为!其实,大家都补和大家都不补,结果是一样的!显然,我们应该也必须选择大家都不补!因为这样既有利于减轻教师负担,让老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法的研究之中;这样做更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40年前,高考刚恢复的时候,补课很少,学生只是在临考前一个月才冲刺!

后来,补课之风渐起,冲刺时间一再往前移,最终达到今天的地步!

因此,应当从国家层面抓规范办学,高中三年,只允许最后一个月补课,冲刺,其他时间全国禁止超时教学,周六补课!大家在同一框架下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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