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优化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屯溪区检察院联合屯溪区扫黑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阳湖新安菜市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活动。 汪文华 王珍珍/摄

今年6月,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赌博、非法拘禁案提起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目前区法院对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屯溪区检察院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为全区2018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居全市第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区检察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及时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诉部负责人任主任,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同时,根据区委政法委安排,在公诉部门抽派一人到区扫黑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职能发挥,增强斗争成效。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区检察院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审查案件,不一味追求办案数;坚持有恶治恶无恶治乱,扩大办案效果。检察组成立以来,对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各诉讼环节,都要求按照出庭公诉标准对全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审查关口的前移使引导取证更准,事实掌握更全,监督的效果更实,减少了退回补充侦查的比率,提高了诉讼效率,缩减了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时限。

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办案。在今年屯溪区“套路贷”涉恶系列案件中,区检察院通过完善办案协调配合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对疑难复杂案件,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确保准确打击。另一方面,整合内部办案力量,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针对“套路贷”一类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多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办案组,并对重点案件坚持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确保案件质量。与此同时,区检察院把完善自身学习制度作为一项重点,通过学习促进全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人民战争”需要人民参与。区检察院坚持线上线下多元宣传,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合,编发转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规定,宣传党委政府、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及打击成果;并根据市里安排,在检察院外墙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另一方面,通过在检察内网设置扫黑除恶工作专栏,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内容,供全院干警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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