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做”以及“我要做”

丽水交警交通监控系统再次升级,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功能!

消息一出,有市民就因为此举伤害自身利益而不满,甚至怀疑警方的动机。

不管如何,必须看到,启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功能,目的是治理非机动车违法。而治理非机动车违法则是维护城市秩序的迫切需要。我们都知道,城市秩序关系到城市的运转更关系到市民的利益。城市秩序如何维护?就需要市民形成秩序意识。非机动车违法表面看仅仅是扰乱了交通秩序,但实际上,它会破坏人们心中的秩序意识,最终影响整个城市的其他秩序。这样看来,治理非机动车违法绝非交通领域的事,也绝非小事。

也许对交警部门的管理有人会反感,但“要我做”还是非机动车违法治理的一个有效办法。人既喜新厌旧,又害怕从一种旧习惯旧生活中跳出来去适应新的生活,因为旧习惯旧生活尽管千般不好但已磨合适应。这个时候就需要外力,逼迫你改变,用力一推,才能“辞旧迎新”。非机动车违法的治理同样如此。交警部门要求你改,推出各种管理措施,就是助你一臂之力,违法现象的消除就有希望。这次丽水交警启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功能就是一种“要我做”。你可能觉得自己违法也没造成什么危害,自己还挺方便,干嘛要改呀?违法抓拍处罚也许不能改变你这些想法,但可以使你明白,违法得付出成本。有这样的认识也不错,下次就有可能悠着点,违法现象的减少就有希望。

更需要“我要做”的自觉。老师常常会告诫不好好读书的学生,要变要我读为我要读。不想读书,天天靠老师看着,你还会偷懒,读不好书;想读书,老师不在,你还会严格要求自己,书照常读得不错。现在许多人干工作喜欢磨洋工,为什么?就是因为没有我要干的自觉,没有内驱力。这个时候,如果制度没有发挥监督作用,就麻烦了,就彻底放松自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非机动车违法的治理何尝不是如此?如果每个非机动车驾驶者都没有我要做的自觉,都不想好好遵守法律规矩,那么,交警部门再怎么努力,也可能事倍功半,你还是会想方设法去违法。反之,如果有这种自觉,那交警同志就可以省很多力气,非机动车违法现象总会越来越少的。

形成“我要做”的自觉很难,需要每个人为此共同努力。在许多非机动车还习惯于目中无法横冲直撞的丽水,希望这样的自觉能早日为更多人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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