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泽普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法院、监察委等18个部门单位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交流。
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贺涛领学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观看了公益诉讼专题片。随后,与会人员就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进行研究探讨,并签订了相关协作机制文件,同时,就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公益作交流发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那么,什么是公益诉讼?
![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公益诉讼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和国家部署的重点改革,这是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贺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贺涛书记就全县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检察机关应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落地。
四是注重平衡协调,厘清发展与公益诉讼制度的关系。
吐逊·吾甫
泽普县人民法院
党组副书记 院长
“这次召开联席会议非常必要及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新的诉讼程序,法院要边学习边实践,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工作,在办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法院要安排素质高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确保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敏
泽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我们要打破对于公益损害的认识缺位。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二是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执法到位、不推诿;三是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完善、及时回复检察建议。”
郑平
泽普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第一监察室主任
一是积极发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能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三是建立配合、联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四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逾期不回复、不予回复或者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县纪委监委。
座谈交流
协作机制文件
凯赛尔·阿卜杜热伊木
泽普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检察长
就本院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打算:
一是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中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协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互联互通。
二是加强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坚持从机制、执法、群众关注等问题入手,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堵住行政执法的制度漏洞和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等行为,防止群众利益遭受损失。
三是注重诉前程序的运用。坚持诉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必要前提,诉讼程序是诉前程序发挥作用的必要保障,做到刚柔并济。
初步成果
目前,泽普县检察院已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案件5件、立案调查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相关部分积极履职,取得实效。
整改前
线索摸排
整改后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泽普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与各部门之前的联系沟通,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作出更大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ND
供图:吾米提江·艾斯卡尔
供稿:王筱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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