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想到最快的办法,将你从我的心里赶走,那就是:恨。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
几乎不需要很充分理由。
从第一眼看见Ta开始,
Ta的一举一动,
Ta的一言一语,
Ta的一个微笑,
Ta的一个皱眉,
……
都曾经牵动着你敏感的神经。
你曾经希望占有Ta,
没错,
有人说过:
爱情是自私的。
但慢慢你才发现,
原来自私的自己,
也可以为Ta做了一件又一件,
到后来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
你是否有问过自己?
其实,
爱情正在进行的时候,
奉献是这段曲谱的主调。
等到热情消逝,
若是三生有幸,
你或者能将它谱写成亲情;
若是有缘无分,
你是痛苦?
还是挣扎?
你夜不能寐,
你辗转反侧,
你只好拿起了手机,
看了又看,
那些所有关于Ta的画面,
那些所有关于Ta的留言,
那些所有关于Ta的蛛丝马迹,
……
统统都交织成一块悲情的唱片,
愁云惨淡,
如忧似怨,
不断萦绕在你的耳边,
回响,
不断地回响。
大道理,
每个人都知道。
爱过的,
再也不能回来。
失去的,
再也不能拥有。
所以,
你删掉了所有关于Ta的照片,
你屏蔽了所有关于Ta的留言,
你强迫自己不去寻找有关Ta的蛛丝马迹。
可是,
你始终破灭不了,
那个烙在你脑海深处的身影。
吃饭的时候会出现,
走路的时候会出现,
睡觉的时候会出现,
挥之不去,
如影随形。
有人问过我,
怎么能以最快的速度:
忘记一个人,
放下一个人,
把Ta从你的心里赶出去。
我说,
不知道。
其实,
方法是有一个,
那是最凑效,最直接,最无奈的一个办法:
因爱成恨,
恨过此生。
閱讀更多 隔壁班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