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象不成,竟将14岁女孩掳走,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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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三青年胆真大谈对象不成

竟将14岁女孩掳走,拘禁

近日,阜城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3名。

5月26日,阜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指挥中心转警:在阜城县××乡有一女孩失踪了。接警后,阜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经过调查得知:2017年年初,早就辍学在外打零工的小甲(化名 泊头市王武镇人 19岁)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辍学后在社会上游荡的小丁(化名 14岁),两人处起了对象,私自交往了一年多后,才告知家长。因女方家长不同意,禁止两人继续交往,5月26日,小甲便纠集关系不错的朋友小乙(化名 泊头市营子镇人 20岁)和小丙(化名 25岁 泊头市郝村镇人)在歌舞庙会上强行将小丁掳走,并在某宾馆非法拘禁小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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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缜密的调查并固定证据后,民警周密布控,于9月12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小乙、小丙抓获,10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小甲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甲、小乙、小丙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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