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傷人,傷者該找誰擔責?

日常生活中,已有越來越多的居民飼養寵物。但不斷髮生的寵物傷人事件,不僅造成受害者身體健康的傷害,還可能讓寵物的主人承擔一定的責任。


寵物傷人,傷者該找誰擔責?


一、寵物主人應盡到的注意義務

帶寵物出門儘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例如商業街區、遊樂場、飯店、學校等地,以免寵物傷人。

寵物傷害他人的,主人應當立即將被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因主人或者第三人過錯,致使寵物傷害他人的,主人或者第三人應當負擔被傷害人的全部醫療費用,並依法賠償被傷害人其他損失。

養寵物的必備程序,每個地方的程序和條件不一樣,養寵物的人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好准予養寵物的手續,同時定期帶寵物做相關的檢查。

二、寵物傷人後,作為受害者應該怎麼辦?

受害者在處理好傷口後,首先要保存相關證據。自己或求助周圍人員用手機進行錄音、錄像、拍照,並保留現場目擊者的聯繫方式,以備訴訟時申請見證者出庭作證。

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務人員進行相關調查,事後一旦發生爭議,可以調取警方相關報警記錄等,作為訴訟維權的證據。還要及時去醫院救治,一旦雙方對侵害事實發生爭議,就診記錄、診斷證明、門診病歷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此外,需要留存證明自己遭受損害後果的證據還有交通費票據、護理協議、誤工證明等。

三、寵物傷人的賠償範圍

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造成他人死亡的,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和喪葬費。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四、相關法律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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