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纪委关于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赤峰市纪委关于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巴林左旗隆昌镇黄家营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忠等人违规侵占禁牧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时任黄家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忠、村委会主任王秀清、党支部副书记胡建华和报账员胡秀金,利用协助镇政府上报禁牧补助面积的工作便利,将集体所有的3030亩草牧场分别登记到各自名下,2011年至2014年,通过做假账等方式,共贪污禁牧补助资金90160.56元。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张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二、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大兴永村原包村领导李树合及大兴永村村委会主任侯喜民违纪问题。2016年,时任芝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大兴永村包村领导李树合和村委会主任侯喜民,在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程序核定工程量,错报铁艺围栏6216延长米,导致总工程款比实际多出68376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侯喜民虚报大兴永村文化室建设工程施工费,骗取财政资金14071元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7月19日,侯喜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7月20日,李树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三、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油房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槐、村委会委员赵立新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时任油房村党支部书记李槐和村委会委员赵立新,在协助乡政府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收受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万某某和宋某某好处费每人6000元,共计12000元,将其中6000元作为村务支出,剩余6000元被李槐、赵立新二人平分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8月,李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立新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四、喀喇沁旗美林镇新店村党支部书记张云等人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时任新店村党支部书记张云、村委会主任李新民(非党)、治保主任刘振德(非党)、妇联主任赵丽华、会计张国峰(非党),利用协助喀喇沁旗红十字会在美林镇新店村实施“博爱家园”饮水项目的工作便利,通过伪造虚假单据,以水泥管运费、机械台班费等名义从旗红十字会骗取项目资金165200元,其中55000元被张云等五人私分,其余款项用于归还村委会陈欠饭费、旅游考察、上级考察等支出。2018年8月,张云、赵丽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上5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追缴。

五、敖汉旗贝子府镇徐家北沟村“两委班子”套取国家公益林补贴资金问题。2009年,时任徐家北沟村党支部书记杨国生、村委会主任李洪文、党支部副书记韩国志、于丰臣及村委会委员苏成仪5人共同商议,将集体公益林落实在韩国志名下,自2009年至2014年六年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共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64133.32元,其中39846.72元用于村务支出,另外24286.6元违纪资金该村于2017年11月主动上交贝子府镇财政所。2018年9月18日,以上五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松山区穆家营子镇下洼子村原报账员张春祥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时任下洼子村报账员张春祥,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的工作便利,将市国土资源局松山分局拨付给穆家营子镇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征地补偿款817803.3元从该中心账户支取并存入个人账户,据为己有,用于购置赤峰市区某小区商品房和后续的装修等日常支出。2018年2月,松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春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18年5月,张春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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