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事业机构改革,能否解决政策性安置等非在编人员的入编问题

事业机构改革中,对于所有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其政策都是一样的。甚至对于因超编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非在编人员”来讲,还会随事业机构统筹考虑,调剂使用编制。

但是,对于零就业、三支一扶等大学毕业生中,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却有着不同的影响。政策性安置人员,多为省招后,由市县为了解决区域内就业困难问题,采取的优惠、扶持性安置方式,也是公益岗位的一种。

零就业、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就业安置的原则都是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而且有5年特定岗位服务期限的限制。在就业分配时,人事局文件明确规定,安置在乡镇事业单位的,待服务期满,由乡镇调剂到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正式入编,成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中的一员。

党政、事业机构改革,能否解决政策性安置等非在编人员的入编问题

实际上,由于县区、乡镇基层行政、事业编制都十分紧缺,普遍存在严重超编现象,老职工没有编制的都多的是,历史遗留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如此大批量为政策性安置人员解决编制问题,非常不现实。

因此,各县区对政策性安置人员,都采用另起一册的办法,在编制使用时,做为特殊人员,建立“非在编人员”数据库,政策性安置人员享受正常入编人员所有待遇,除表现优秀被提拔任用的人员之外,统一不使用编制,暂列编外,并保证其个人待遇不受影响。

党政、事业机构改革,能否解决政策性安置等非在编人员的入编问题

在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编制数量严格控制,不仅不能增加,而且还要减少。这些政策性安置人员,能否使用编制,还是采取老办法继续特殊对待,都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

同时,这些编外人员的大量存在,对基层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来说,还是一种严峻的考验。非在编人员的经费、工资待遇等,不能由省级统筹“转移支付”承担,而是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省上对这些人员的政策,也是要求地方政府自行逐渐消化。即使事业编制全省统筹,也无法照顾到这一庞大的群体。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逐渐过渡处理,妥善解决编制使用问题,规范事业人员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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