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出台“五遵守、十不准”规定,严格警察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督促警察职工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日前,天津市监狱制定《天津市监狱警察职工八小时以外“五遵守、十不准”》规定,并组织全体警察、职工认真学习、对照自查、全面规范,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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