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待業、擇業、創業:中國青年就業機制的演變

就业|待业、择业、创业:中国青年就业机制的演变

就業是民生之本,也是宏觀經濟的晴雨表。青年缺乏工作經驗、對職業的期望值較高,就業難是一個全球性問題,我國的青年就業問題尤其突出。青年就業機制就是指青年被如何配置到工作崗位上的機理。梳理改革開放40年以來、我國青年就業機制的演變,從而得以揭示青年就業狀況及其背後的宏觀經濟變化。

我國青年就業機制的演變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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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就業(1978~1984)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將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並確定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但當時仍然是物資短缺並施行計劃經濟。新中國的經濟基礎很薄弱,又經歷十年動盪,生產力低下,物資短缺。生產、分配都通過國家計劃完成,出現了糧票、布票等。與此相對應,就業由國家包攬、實行“統包統分”制度,青年被動等待分配。這一時期的青年分為三大部分:大學生、學歷較低的農村青年和城鎮青年。

(1)大學生就業。大學生屬於社會精英,這一時期全部被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單位當幹部。他們一上大學,就端上了金飯碗、無失業風險;很多學生的學習動力不足,且分配的工作未必完全符合大學生的專業或興趣愛好。用人單位沒有獨立的用人權,而有些分配來的大學生也不符合崗位的需要。

(2)農村青年就業。當時的城鄉嚴重分割,農村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1983年以前嚴格控制人口流動;除了升學或當兵轉業進城,廣大農村青年被限制在農村。由於土地有限,並隨著農業科技和機械化逐步推廣,出現了大量剩餘勞動力。他們只能以隱性失業的形式存在,即“三個人的活、五個人幹”,勞動能力沒得到充分利用。

(3)城鎮青年就業。當時的城鎮青年到了勞動年齡,只能等待就業機會,一種形式是國有部門的招工或招幹,機會十分有限;另一種形式是接班或頂崗。1978~1983年全國有1220萬職工退休退職,子女頂替的有900多萬人。1700萬上山下鄉知青大返城,大多數由父母的工作單位接納。這種方式緩解了城鎮就業壓力,也使一些不合格的子女被頂替進來。1980年實行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方針,在形式上打開了“三扇門”,但仍屬於國家主導的安置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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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擇業(1985~2006)

我國的改革開放是逐步展開的,1980年建立四大經濟特區,1984年批准14個沿海開放城市。大批三資和民營企業的出現,完善了所有制結構,強化了企業的主體作用,並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時的青年就業機制呈現出市場化的特點,即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1)大學生就業。根據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實行本人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畢業分配製度。1986年國家教委《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逐步實行畢業生自主擇業、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制度。在精英教育階段,畢業生較少,大學生的就業結果較好。1999年高校大規模擴招,2002年毛入學率達到15%,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就業難問題日益突出。2002年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提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中小企業就業。2005年國務院《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指出,通過助學貸款國家代還、落戶等鼓勵大學生到艱苦地區和行業工作。這些優惠措施引導了就業流向,減少失業並促進人才的均衡分佈;但最終的選擇權歸大學生,仍體現“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特點。

(2)農村青年就業。廣州、深圳等大批三資和民營企業需要招收大量工人;1989年政府也倡導農業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異地釋放,大批農村青年進城,形成打工潮。他們獲得可觀的收入,但大多數從事加工製造、建築、餐飲、保潔等技術含量較低的工作,還面臨歧視、拖欠工資等問題。2006年《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保證金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髮放,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搞好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探索養老保險辦法等,這顯然有助於增加青年農民工的自主擇業能力。

(3)城鎮青年就業。1986年接班的就業方式被廢除;經1998~2000年國企“減員增效”攻堅戰,鐵飯碗被打破,大批職工包括青年職工下崗。2002年國家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對下崗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再就業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企業吸納下崗人員達到一定規模,以及下崗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大多數城鎮青年只能選擇去工廠、超市等中小型民營企業就業,還有被炒魷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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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就業,鼓勵創業(2007至今)

經過改革開放30年GDP高速發展,已減速,進入經濟新常態。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跨國公司和外向型企業大幅減少用人需求。另一方面,近30年來人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更追求個性化商品和服務;有些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普及,降低了普通民眾和草根的創業門檻。2007年十七大報告提出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2012年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2015年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健全普惠性政策,全面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服務體系。

(1)大學生創業。這一時期的大學生朝氣蓬勃、敢作敢為,有更多的知識和技能、更開闊的視野,應成為創業的主力軍,更可能是高層次的技能型創業和機會型創業。從2005年團中央引進國際勞工組織KAB項目,到教育部2012年倡導開展創業教育必修課,很多高校的創業課為培養大學生的創業精神、提升創業能力打下基礎,創業大賽點燃了創業激情,創業園提供良好的實訓條件。大學生創業率大約只有千分之幾,但畢業生基數較大,創業效益較高。

(2)農村青年創業。隨著農業發展,出現了播種、收割、銷售等農業服務專業戶,以及榨油、運輸、文藝演出等生活服務專業戶。就地創業,農村青年既可以獲得較高收入,還方便照顧老人和孩子。曾外出打工的青年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和閱歷,返鄉創業更有優勢。

(3)城鎮青年創業。城鎮青年也可以當老闆,創辦餐飲、旅遊、攝影、創意商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微企業,也可能成為增強旅遊特色的一張名片。

青年就業機制不斷優化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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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機制不斷優化

從最初的被動待業到自主擇業再到鼓勵創新創業,政府配置的力量逐漸減弱,而市場配置力量增強,配置效率提高。青年勞動力進入市場,通過比較與選擇,更易找到最適合的工作崗位,也更能調動青年的主觀能動性,實現職業生涯階梯的攀升。用人單位擁有決策權,擇優錄取,確保符合工作需要,以提高生產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並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創業則賦予廣大青年更大的主動權和選擇性,推動我國經濟結構的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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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質量不斷提高

由於就業機制的變化,青年就業的總體質量還是提高了,青年的總體工資水平在上升,重新擇業的機會增多,創業還能帶動更多青年就業並繳納更多稅收。在爭取就業機會或準備創業的過程中,青年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提升了,而且通過相互競爭、提升國民素質,為我國經濟的持久發展提供更強勁的動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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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

青年就業與宏觀經濟發展與國家戰略密切相連,青年就業機制的演變是我國經濟體制不斷優化和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的必然結果。財富大幅增加是青年待業轉向自主擇業的物質基礎。進入經濟新常態,創業恰恰是將創新和創意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基本途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的發展理念,對於我國處於經濟新常態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的準確時代判斷,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的發展定位,都為我國青年就業機制的轉變提供了前提條件;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及其具體的優惠政策,則直接為廣大青年提供更肥沃的創業土壤。

縱觀改革開放40年來的發展歷史,我國青年就業機制得到很大程度的優化,尤其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實施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青年人力資本的價值得到更充分體現,併為我國經濟持久發展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廣大青年應勤學苦練、獲得更多的勞動技能,在新時代的就業大舞臺上綻放光芒。

黃敬寶(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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