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徽县院认真参加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2018年10月19日上午,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红红组织侦监科、公诉科全体干警在四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了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保钢进行了专题讲座,他提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胡检察长就黑恶势力犯罪证据把握、司法认定和出庭要点做了详细的讲解;对黑恶势力案件的组织特征的认定、经济特征的认定、危害特征的认定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法庭询问等方面提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对涉黑、涉恶犯罪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有关规范性的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并具体讲解了在办理黑恶势力的相关案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坚持的标准。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徽县院认真参加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主任张相军做了总结讲话,他提出各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大案,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要坚持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不能下指标、不能人为缩短期限,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确保专项斗争健康稳步推进,与破网打伞相结合,使扫黑除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徽县院认真参加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培训结束后,赵检要求各位干警要深入学习和巩固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检察环节规范有序、扎实有效进行。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徽县院认真参加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监制:王礼平 审核:赵红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