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
很多人計劃著
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那些欠錢不還的被執行人
也想著可以瀟灑走一回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
他們遇上了
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執行幹警
......
這些被執行人的國慶法院行
01
法院聯動執行 抓獲被執行人
寧德中院與石獅市人民法院通力協作,充分發揮福建省法院遠程聯動執行機制的作用,成功抓獲一名被執行人。
您好,我是石獅法院的xxx
我們發現被執行人施某現身在寧德某酒店
可以幫忙協助拘留嗎?
10月5日清晨6時許
在收到石獅法院的協助拘留信息後
寧德中院執行警務組
即刻出動
趕赴至被執行人下榻酒店蹲守
二十分鐘不到
中院執行幹警就成功控制了被執行人施某
案情簡介
在申請人林某與石獅市某公司、施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施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義務,被石獅法院依法予以拘留。
經詢問,被執行人施某本打算
一家四口開車到普陀山遊玩
途徑寧德,下榻在蕉城區漳灣鎮某酒店
不料,卻被中院執行幹警抓獲
02
身攜鉅款去旅遊 被執行人車站被截獲
中午時分,在與石獅法院執行幹警完成交接後,忙碌了一早上的寧德中院執行幹警正準備回家,又收到了鐵路公安民警的信息,稱被執行人吳某將乘坐動車從福安前往上海。警務組幹警顧不上休息,帶上法律文書,馬不停蹄趕赴動車站派出所接收該被執行人。
案情簡介
在申請人中國某銀行寧德分行與被執行人寧德市某擔保公司、上海某公司、劉某、高某、林某、吳某金融借款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吳某因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寧德中院決定予以司法拘留。
據法院生效判決,上述被告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中國某銀行寧德分行15738466.73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費117412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
該案移送執行後,經查,吳某有履行能力,卻在法院多次告知並催促其履行法定償還義務的情況下,拒不履行,並更換手機號碼、隱匿行蹤,逃避執行多年。
10月5日中午
吳某企圖從寧德動車站
乘坐列車前往上海遊玩
動車站公安民警發現其蹤跡後
將其控制並通知寧德中院執行幹警
執行幹警將吳某帶回法院後
清點其隨身物品時
發現了這麼一大疊現金
還在吳某的微信錢包裡發現了3.6萬多元
被拘留後,吳某幡然醒悟
當場表示認識到自己拒執行為的嚴重性
願意第一時間籌錢還款
國慶長假已經結束
但我們的執行工作仍在進行中
執行路漫漫
法院幹警將全力以赴、奮力攻堅
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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