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神剑3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横县警方积极响应,加大了对涉黑涉恶、盗抢骗、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民警依法收缴了82发子弹和3支非法自制枪,为横县的社会治安稳定打造良好氛围。
收缴82发子弹
10月30日18时许,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刘先生的求助,称他在大哥家里整理遗物时,在房间的衣柜中发现了一些封存完好的子弹可疑物。接警后,民警马上赶到现场检查。
刘先生打开衣柜让民警查看。在柜子的最上层,放置着两个纸质包装盒,以及一些零散的子弹头和一颗拉火管。
民警仔细辨认,纸质包装盒上印有“64年式7.62毫米手枪普通弹”等字样。打开查看之后,里头的子弹外观完好,没有锈蚀。每个盒子有35发子弹,加上一些零散的子弹,共计82发。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刘先生的大哥在多年前就因病去世,但房间里的部分家具一直没有仔细清理过。刘先生说,这些子弹是他大哥生前留下的。
最后,刘先生将这些子弹上缴给派出所。目前,这82发子弹已全部移交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处理。
查获三支非法自制枪
10月27日,横县公安局新福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民警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时,查获三支非法自制枪。
近日,横县新福镇彭岭村委榃庄村的村民常常看到有人开车到附近山岭,然后山上传来枪声,疑似有人偷偷打猎。
↑嫌疑人陈某发指认非法枪支
接警后,10月27日傍晚,民警赶赴榃庄村,在上山的必经之路上开展布控,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当检查到一辆小轿车时,民警发现车后座上竟放置有三支疑似枪支可疑物,还有6发弹药可疑物。民警当即将车上的3名人员和枪支、弹药可疑物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在嫌疑人陈某的车后座发现非法枪支
经查,这些枪支和弹药是嫌疑人陈某所有。据其交代,这些枪是他十多年前在一个外地人那里购买得来,私藏至今。近日,陈某和儿子小陈、朋友覃某三人一起偷偷上山猎山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万万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了。
10月28日,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旦被发现,无论他有任何理由,警方都有权收缴并对持有者依法处置。如果您发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请立即拨打110向警方举报。
(横县公安局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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