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隱私:某法官濫用職權被判兩年

7月3日,某法院工作人員馮某受賄案、濫用職權案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法庭審理查明,2017年6月至8月間,馮某接受社會人員請託,利用自己身為法院工作人員的便利,違規使用法院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及工作證,多次在工商銀行知春路支行等多家銀行違規查詢與案件無關的公民個人銀行賬戶信息共計300餘條,將其中的200餘條查詢結果非法提供給曹某,並因此接受曹某給與的好處費8.35萬元。

侵犯公民隱私:某法官濫用職權被判兩年

2017年8月,馮某向其單位承認了幫曹某查詢信息的事實,稱收取好處費3萬元,朝陽區監察委於9月1日對其立案。

除了濫用職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之外,馮某還於2017年初,接受同學請託,組織飯局、電話詢問,向法官詢問與其無關的民事案件審理進展,並收受好處費3萬元。

侵犯公民隱私:某法官濫用職權被判兩年

二審法院認為,儘管馮某的行為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但因為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犯罪行為具有突出的職權屬性,因此可以按照濫用職權罪來定罪懲處。

北京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被告人馮某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年,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在向單位坦白時,馮某仍然隱瞞犯罪所得,企圖矇混過關,因此法院沒有認定其自首情節)

長久以來,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個人隱私的案件已引起人民群眾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在網上花個幾百元,公民存款數額和賬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等隱私即可被查詢到,這些隱私經常被黑產集團利用來進行電信詐騙、網絡傳銷等非法用途。

這種情況已經引起相關司法單位的高度重視,進行了嚴厲打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廣大群眾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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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關注黑產,經常聽到網友們吐槽:那麼多個人隱私,還不是國家工作人員洩露的。銀行的、電信的、身份證,不是國家工作人員誰能查得到?

其實,自2016年起,國家相關單位對侵犯個人隱私的打擊力度前所未有,懲處力度也前所未有。以馮某為例,好好的法官不做,為幾萬元而身陷囹圄,真是不值!

但也真的為國家的這種嚴厲打擊拍手稱快,只有這麼打擊,老百姓才有幸福安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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