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魚、YY、映客、花椒回應網約車直播事件

獨家:鬥魚、YY、映客、花椒回應網約車直播事件:不允許偷拍行為 涉及第三方須告知

新京報快訊(記者 白金蕾 陳維城)8月30日,YY直播、鬥魚直播、映客直播、花椒直播等主流直播平臺,針對網約車司機在乘客不知情情況下直播的事件進行了回應。上述四平臺向新京報記者稱,目前自查未發現在第三方不知情情況下直播的現象,平臺均不允許偷拍或疑似偷拍內容存在。

29日晚間和30日上午,新京報記者檢索上述五家直播平臺,暫未發現網約車司機偷拍乘客情況。一些經常觀看直播的用戶稱,此前在戶外頻道中偶爾會看到網約車直播,但均會提醒乘客是在直播,偷拍還是第一次見到。

上述事件的發酵源於北京青年報8月29日早晨的一篇報道。在該報道中,虎牙主播“請喊我飛果”自稱“嘀嗒出行”順風車司機,其一邊用特斯拉接單,一邊在虎牙平臺上直播,且專選女性乘客。整個直播過程中,女乘客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看客“圍觀”,也不知道直播間內觀眾對其的各種議論。女乘客上車前上述其直播間的“人氣”只有千人左右,上車後“人氣”暴漲到2萬多。

事件隨即引發熱議,虎牙直播“火線”發佈《進一步加強行車安全直播管理公告》(下稱:公告),禁止順風車、快車、專車、拼車等各種形式的網約車司機以網友見面等形式進行直播,包括但不限於乘客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播、主播自制劇本等行為。同時虎牙直播稱,已對涉事主播進行了封禁處罰,情節嚴重還會對其進行永久封禁,並送相關機構處理。

涉事的嘀嗒出行方面則在29日經歷“反轉”,早先其否認了該司機系嘀嗒註冊司機,三小時後,虎牙直播提供了車主的相關信息,嘀嗒確認了該司機為平臺註冊司機,並對其進行了封號處理。

一熟悉直播內容策劃的業內人士向新京報記者解釋,此類司乘直播內容,大部分乘客為主播找的演員。該人士猜測,虎牙直播也有可能是此類情況,但如果說明是演員,可能沒有話題性和關注度。

針對網約車司機在乘客不知情情況下直播的問題,新京報記者對鬥魚、YY 、映客和花椒等主流直播平臺進行了採訪。

鬥魚直播官方回應稱:“鬥魚對網約車主播的直播行為一直有嚴格的規定,核心內容是:必須經平臺審核和批准;必須明確告知乘客並經乘客同意;一旦接到投訴,核實主播違返規定立即禁播。”稍早,鬥魚直播內部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稱,本平臺不允許各類偷拍及涉嫌偷拍內容存在,涉及到第三方的直播,必須進行明確告知。

YY直播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截至目前,我們沒有發現YY平臺上存在戶外主播在乘客不知情的情況下開播的問題。同時,絕大部分直播內容的“乘客”與“司機”是熟人關係,配合直播內容的生產,我們也會對平臺上相關的直播內容進行嚴格審查,避免此類問題在YY平臺上發生。另外,我們對戶外主播重申入鏡用戶的隱私權,堅決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映客直播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該平臺有7*24小時的內容審核,此外開車直播類的行為本身就存在著危險,是不被允許的,所以,此前映客並未發現此類情況發生。同時,我們也堅持杜絕該類不規範內容在平臺出現。”

花椒直播官方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花椒對有損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侵害他人隱私的直播行為一經發現核實,將一律進行停播處理。花椒在過去幾年曾多次發表直播規範聲明並多次對主播進行安全直播培訓。同時,花椒再次呼籲廣大用戶,文明使用直播,保護他人隱私,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以身試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民事權益包括肖像權和隱私權。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 虎牙直播平臺主播行為涉嫌違反《侵權責任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性騷擾女乘客嚴重違反公序良俗、違反公共利益,公安機關應該依法調查取證。虎牙平臺沒有及時制止相關行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至於嘀嗒平臺,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順風車車主在虎牙直播直播女乘客的行為涉嫌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嘀嗒順風車車主未經乘客同意,私自偷拍直播乘客乘車過程,將乘客的隱私乘車行為暴露於直播平臺,觀看直播的人對直播乘客全程觀看,甚至進行低俗評價,該種行為侵犯了乘客的肖像權和隱私權,甚至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名譽權。乘客有權要求嘀嗒順風車車主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韓驍表示,嘀嗒平臺作為順風車車主提供出行服務的管理方和監管方,與乘客形成出行服務合同關係,依約具有監管義務,加強平臺內部管理,包括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審核,及時更新在冊駕駛人及車輛信息,一旦發現不具備相關資質的駕駛人及車輛及時清理。做好平臺駕駛人的遵規守法教育工作。對發現的駕駛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及時查處,進行及時整改。嘀嗒平臺順風車車主違法直播,嘀嗒車主應向受害被侵權乘客承擔未盡到合理管理與監管義務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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