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一出租司機,被電動車主打骨折!

汉中一出租司机,被电动车主打骨折!

來源丨華商網

漢中一出租車司機路遇電動車擋住去路,鳴笛提示無效,兩人遂發生口角,撕扯中,電動車車主毆打出租車司機致其鼻骨骨折,最終電動車車主被判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汉中一出租司机,被电动车主打骨折!

經漢臺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9月30日14時許,唐某某駕駛出租車在漢臺區火車站門口東側路邊載客後,因嫌趙某某的電動車停在其出租車前面致其無法離去,故而按喇叭提示,後見趙某某仍未讓路,便下車與趙某某理論,繼而撕扯在一起。

期間,趙某某用拳頭將唐某某鼻部和麵部打傷,經漢中市中心醫院診斷,被害人損傷為:右側額葉腦挫傷、面部皮膚挫裂傷、右側鼻骨骨折、軟組織損傷、牙局部缺損。經司法鑑定,唐某某頭面部損傷系鈍性外力所致;頭面部損傷致腦挫傷屬輕傷一級;鼻骨骨折、牙缺損屬輕微傷。

漢臺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某因瑣事與被害人發生口角,撕扯過程中毆打被害人致其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近日,漢臺區人民法院判決趙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點評:

“路怒”不該是司機玩的“遊戲”,根治“路怒症”,最終需要依靠法治的外力喚回理性空間,實現交通法規與行車道德的統一。

除了要像治理酒駕那樣對“路怒”行為輔之以嚴厲的懲戒外,還需健全“車德”教育和心理疏導的常態機制,讓文明理念入腦入心,和諧出行處處可見。在這樣的大環境薰陶下,“路上之怒”也就會日漸消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