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启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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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11月1日,渭城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凤凰广场举行。咸阳市副市长李嘉辉、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志辉、市应急办副主任尚勇华现场观摩指导。

咸阳市渭城区启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活动

渭城区政府副区长武剑、区应急办负责人郑超、新兴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郭进、区信息办副主任董斌、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李琦、延安大学咸阳医院院长助理沙宁、陕西曙光救援咸阳支队支队长王树生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咸阳市渭城区启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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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上,渭城区副区长武剑致辞,他指出,应急救援是一门“一人学会,全家受益”的知识和技能,希望市民将今天学到的知识能够带回家庭、带回单位、带回社区,积极主动给自己的家人、朋友进行宣传,形成“人人懂自救、人人能互救”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共建平安和谐社会出一份力、做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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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渭城区应急、卫生、安监、食药、市场监管、消防、各街办、辖区学校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应急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科普宣传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应急避险、医疗包扎等基本知识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期间,心肺复苏、灭火器使用方法及逃生知识及讲解等体验项目引起了现场群众的广泛关注,纷纷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参与了互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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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不仅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防灾救灾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急救知识的培训,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在发生突发事故和伤病时,能运用培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做出反应和正确处理,使伤害程度和病痛降至最低,从而达到拯救生命的目的,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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