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拐卖儿童就应该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深深美服饰


大实话:死刑并不能避免或者降低拐卖儿童的犯罪概率。

可能在很多人的观念里,之所以有些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违法犯罪,主要就是因为惩罚太轻,认为只要加重惩罚,那必然就能有效降低犯罪概率。

比如说,很多人就建议强奸犯判死刑,建议人贩子判死刑等。诚然,我们作为父母而言,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到我们的孩子身上,那我们指定非常希望人贩子或者强奸犯被判死刑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法律不是为某个人而定的,法律是为所有人而制定的。

并且,只要你稍微思考一下就会明白,其实也并不是惩罚越重,然后犯罪概率就越低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直接把所有犯罪都判死刑,那岂不是世界和平。但是,这显然是胡扯八道,并且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当然,这倒并不是说贩卖儿童这种事不严重,就单单从法律上来说,强奸的话是三年起步,而拐卖妇女儿童基础刑罚就是五年起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法律上是认为拐卖儿童是要比强奸更严重的。

而有些人提议拐卖儿童判刑10年起步或者直接死刑为什么不可行呢。因为,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属于拐卖儿童,那就是父母卖自己亲生孩子的行为也属于拐卖儿童。那你说,这时候怎么判,难道还另外再定一套法律来专门说明吗?显然这是无法执行的。毕竟,还有哥哥卖妹妹,姐姐卖弟弟呢,这都是有可能的,而法律的关键就在于普适性。

当然,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相比于严惩人贩子而言,救助被拐儿童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如果直接判死刑的话,那很可能人贩子就不会配合警方工作来解救被拐儿童了。

打个比方来说,我是人贩子,然后警察把我给抓了,我明知道是死刑,那我肯定就不会会那么配合了,并且很有可能就是根本不等警方抓,感觉自己跑不了了,直接就自杀了。毕竟,现实中你看哪个亡命之徒是老老实实就范的。这样一来,无疑会增加案件的侦破难度,并且还会影响到被拐儿童的解救工作。

所以,才会给人贩子立功赎罪的机会。如果说同时抓住了很多人贩子,他们是一个团伙,然后被抓后所有人交代的信息差不多,那么肯定不会都从轻处理的,首要犯罪分子还是有可能会被判死刑的。因此,总的来说,拐卖儿童的惩罚是很严的。只是因为容易立功减刑,所以显得轻了而已。毕竟,孩子被卖到哪儿了,卖给谁了,只有人贩子最清楚嘛。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人贩子一律死刑



芦苇蒲草


多次回答类似的问题,但是我的观点一直不变,而且态度非常坚决,拐卖儿童,起点刑建议提升为死刑!

儿童既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我们都必须对他们呵护备至,让他们健康茁壮成长。套用大家经常引用的一句话,世界是属于我们的,也是属于他们的,最终还是属于孩子们的。

过去我很奇怪,为什么街头有很多身体残缺的孩子在乞讨,而且那种残缺非常不合常理,当时年纪小,也没有多想,觉得世间稀奇古怪之事很多。及至长大,才知道,这些孩子都是被拐卖的儿童,受到了人贩子的肉体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孩子的家长如果看到这一幕,那该有多伤心自责啊!

作为一名父亲,深深明白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为了孩子,父母可以牺牲一切,如果失去了孩子,家长活着也就没有了意义。那些人贩子,根本没有人性,也根本不懂得为人父母者的心情,竟然还会说出“不就一个孩子们,丢了就再生一个呗”!听到这样的话,真是恨不得上前抽他几个耳光!

家长朋友们,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时一定要把他置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有时一个疏忽,一个转身,也许今生就再也无法相见,再怎么自责、后悔都已晚矣!

愿所有儿童都能被温柔以待,愿天下无拐!


打虎拍蝇


拐卖妇女儿童的,就应该死刑。



用户周明朝


罪不至死、被拐者也没有被杀害、只有杀人才有资格领死、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也要将其像图中一样废去手脚、让其在规定区域乞讨、就像影视中的(蘇灿)一样、并在其脸上刺上(人贩子)这样才好



开心就好12345678900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给大家讲件事情:

那是几年前我读到的一篇专访,是关于解救拐卖儿童时发现的,有个人犯子为了博得同情,每天把几个身上有伤残的两、三岁的小女孩带到大街上乞讨,她们身上要么是流着脓的伤口,要么是烧伤烫伤没有了皮的嫩肉肉,看的让人心疼,旁边立个牌子说家贫没钱医治,所以路人纷纷驻足,往一个小盆子里放钱……。

后来抓到了人犯子,解救出了这些孩子,才知道孩子们身上的伤都是可恶的人犯子弄出来的,其中有个小姑娘曾乞求罪犯:“叔叔,用刀刀割吧,别用火烧了……”,丧心病狂的人犯子是这样利用孩子们赚钱的。大家说,这样的人犯子抓住了还留他何用?

所以,我现在回答这个问题,我同意人犯子死刑或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得保释!

祝被拐卖的宝贝们早日回家!





知史明智养慧


1.一个父母亲从小孩出生,到含辛茹苦的养育成人,是费了多少心血,但是人贩子因为个人的利益,而把别人父母的小孩拐卖走,当货物一样买卖,这种人是丧尽天良和不可饶恕的(特别是看到那些人贩子把小孩拐卖走之后的种种虐待,心里非常不舒服),我觉得中国刑法和政府应该加强在这方面的重视。

2.第一,不管人贩子把儿童拐卖走,拿来卖钱还是卖给那些没有小孩的家庭,这些都应该列入重罪或者枪毙,这样这些人贩子才会收手,关于那些没有小孩的家庭,父母应该走正常渠道去领养,不然也是逃脱不了干系,因为有些家庭父母对这些方面缺乏知识,以为花了钱就跟他没关系。



3.还有那些有家庭的小孩,最好是对自己的小孩,出门在外,不能让自己的小孩一个人乱跑,少和那些陌生人接触, 或者要对他进行在这方面的教育,因为现在的人贩子太猖狂了。


4.儿童中国未来的栋梁,如果让人贩子这样轻而易举就拐跑了 ,而不对他进行严重的处罚(最好也是枪毙掉去),只会造成社会上许多家庭的不安,人与人之间更加不信任,希望全社会的人更多参与到这方面来进行探讨。

5.谢谢欢迎评论。


江西小王篮球天地


治乱用重典,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无论初犯,还是惯犯,绝不能心慈手软。要么就是无期,要么就是死刑。一定要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让那些想走此邪道发家致富的人明白:胆敢以身试法,等待他们必是轻者牢底坐穿,重者人头落地的下场。



据统计,我国每年失踪儿童高达20万,能够找回来的不到0.1%,由此可知,拐卖儿童在我国是多么猖獗。据说,现在一个男童能买到10万,一个女童最少也要五六万。高额的利润诱使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将罪恶之手伸向那些不懂事的孩子。让无数的家庭因此走向分裂,让无数丢失孩子的母亲哭干了眼泪,让无数的父亲在等待中老去。


在四川绵阳成绵路上,有一个65岁叫韩峰的老人,在这里已经摆了31年的修表摊。

之所以31年不换地方,不是因为这里生意特好,是因为他在等一个人,他的儿子。

31年前的6月1日,那时一个让他永生难忘、悲痛欲绝的日子。那天,他正低头专心修表,等到再抬头时,客人和六岁的都不见了。这一天,他几乎把绵阳乘跑个遍,也没见儿子的踪影。

儿子被拐后,他几乎跑遍绵阳郊县的角角落落,甚至远赴甘肃、陕西、辽宁等省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儿子。

后来,他决定在儿子失踪的地方等待,每天7点准时出摊,除了春节放假几天外,无论刮风下雨从未中断。31年过去了,他也有一个健壮的中年人变成了一个花甲老人,但奇迹始终没有出现。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其实,他没有过多的奢求,只想在有生之年再见孩子一面。

在和平年代,人生最悲痛的莫过于骨肉分离,而人贩子正是造成骨肉分离的罪魁祸首。多少夫妻因为孩子的被拐,最终各奔东西,多少家庭因此没有了欢声笑语!人贩子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必须用最严厉的手段惩罚,这既是对被拐家庭的一种安慰,也是杀一儆百最有效的途径。


洛水清风cuixiaosheng


应该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程度来量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还要赔偿被拐卖人家属;情节低于严重的,死缓,并没收一切非法所得;情节一般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保释,没收一切非法所得;情节轻微的,有期徒刑,没收一切非法所得。出狱后,无论年限多远,一经重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大家认为,我的这个意见可行不?(图片来源于网络,图片版权属于图片创作者。)





孤独的人209381559


每当看见拐卖儿童视频的时候,都在默默流泪,暗自悲痛。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执行死刑是必须的,而且是一经核实,立即执行死刑,让他们多活一天都是浪费。

每一年,都有发生儿童丢失的事,真心觉得这是一种伤痛,每一个人,都有为人父母的时候,为什么要去拐卖别人的孩子?那可是一家人的希望,孩子就是未来,可人贩子偏偏要夺人所爱,把别人的家庭给毁了,真是罪不可赦。


童年是多么美好,可是人贩子给的是伤害,最深的伤害。让孩子从此背井离乡,居无定所,轻则伤残,重则失去生命,阴阳相隔,悲痛不已,有的家庭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这样的影响。

悲惨的故事已经不少,教训真的很无情。请各位朋友,保护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小孩子。放下手里的手机,牵好孩子们的手,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让自己的孩子惨遭人贩子的毒手,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时候,我们就是他们的最强保护伞。当孩子逐渐长大,我们更要教会孩子们,怎么样生存下去,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安全。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必须严惩人贩子,让人贩子付出最贵的代价,让他们从这个世界消失,让他们不再做这样的坏事,让他们不敢有这样的念头,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护。

愿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愿孩子们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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